“啊,操的,這亡靈的車就是快,隨便扔下個布來都把老子打了一臉血。”雷沙伸手拿下了那塊布,看到上面的紅色,大叫了起來。
但憑他的嗅覺,他又馬上反應了過來。“不對,這不是我的血呀,這,布上還有點香味兒,亡靈裡面也有婊子愛這口兒,還真是讓人想不到。”。
擦乾了臉上的血,雷沙伸腳一踢,面前的加索爾被踢得向後飛退了七八步。
“啊,唔。”怪叫著的殭屍們就快到他們身邊了,看到加索爾跑了過來,又開始向他圍去。
“你這個混蛋,又拿老子當肉盾。”加索爾已經開始與殭屍群搏鬥了,但沒有了那個大型殭屍,他的壓力減輕了不少,即使面對這麼多的殭屍,仍然有多餘的力氣罵雷沙。
雷沙一指前方的殭屍群說道:“來吧,肖可兒,把他們都給我沖走。”。
肖可兒一愣,平時無論大架小仗,雷沙都是自己出手的。這一次,卻例外的讓肖可兒出手。
但肖可兒也是好戰的人,好久不出手,現在終於有了機會,馬上高興的唱起了魔法咒語:“以水神的名譽,呼喚周圍的水元素,請你們組成水的巨龍,將我的敵人徹底沖毀。水龍”。
經過不斷的努力和極高的魔法天賦幫助,肖可兒終於突破了自己的極限,現在已經有了魔導士的實力,一個高階水系魔法水龍術也只是吟唱了一句咒語就發出來了。
魔法發出,周圍的水元素立即以極快的速度聚在了一起,一條長有三十米,嘴有兩米長的巨大水龍咆哮著衝向了殭屍群。
人都說溫柔似水,但在強大的衝擊力下,水也變成了厚重的鈍器。殭屍們的皮肉雖然比骷髏戰士防禦力強不少,但還是擋不住高階魔法的攻擊。
“嗷~~!”一連串的龍吟發出,水龍在殭屍群中打著轉前進著,所到之處,一個個殭屍被打得皮開肉綻,斷肢斷頭順著水流飛舞於空中。
一直前飛行了上千米,把所有的殭屍都打碎後,水龍才在空中一定身,長嘯一聲變成了無數的雨點灑落於地面。
整個萬丈崖中,以肖可兒為線,向前望去,已經空空蕩蕩的。僅剩下一個散發著青色鬥氣的加索爾雙手扶劍站在了原地。
“怪不得老師說不要讓魔法師有發動魔法的機會,果然強!”說完這句話,加索爾一身廉價的鎧甲已經在鑄接處斷開,變成片片廢鐵掉在地上。他也像雷沙給他起的外號一樣,暈了。
救醒了加索爾後,他也加入了三人行的隊伍,但雷沙說什麼也不同意他加入三人行佣兵團。
“我是精英鬥士,就是入軍,也可以直接做參將,你憑什麼看不起我?”加索爾從出師後,就一直到處打殺少逢敵手。
按說,一個精英鬥士,還不是貴族,本來已經是很可貴的主兒了。但雷沙卻是個奇貨,他還沒怎麼有能耐就被拐到了龍翔,還沒見過人間是非,就被帶到了被稱為仙境的聚靈山。剛開始學些能耐就是強大無比的太虛心經。這些世間的高手,他當然不放在眼裡,但他心裡其實也是有數的,像加索爾這樣的人物,應該是極少數人群那一類的。
“英雄,就是因為你太厲害了,所以我不要你。你看,我手下都是些粗人,我兩個哥哥都沒什麼能力,也不是大將,我的僕人小李子,連與人交談都小聲小氣的,加上我的愛妻,你也認識她,傭兵界出了名的美人,她只是以臉出名的。我雖然是個團長,但只有個大魔法師的魔銜,所以,對你這麼厲害的人,我們實在是不敢留呀。”雷沙故意挖苦起加索爾來,就在前不久,加索爾在雷沙口中一文不值的人手下,連連被打得無還手之力。
加索爾臉一紅,“好吧,我認了,我沒你們厲害,當一個普通團員行嗎?只要讓我加入你們,我的鬥氣還沒修習到成熟,以後我會變得厲害的。”。
雷沙笑了笑,看了看周圍幾人,他們也都沒有反對的意思。
“好,小李子,把包給他背。暈菜哥,以後就麻煩你了,我們傭兵團比較窮,本來也有空間戒子的,可惜在一次打仗時被我不小心弄壞了。有些個行李呀,就靠你了,畢竟這裡你的戰銜最高。”雷沙一邊說,一邊已經向前走去了。
加索爾接過那一包金幣,也嚇了一跳。看著李子翔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瘦得像個沒吃過飽飯的人,竟然整天揹著這麼重的金幣到處走。
雖然被當成了力工,但加索爾還是偷偷的樂了。因為他的師父曾經對他說過:‘你已經到了瓶頸了,只有找到比你厲害很多的人,跟他們在一起,你才有希望突破,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