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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隊從事技術工作,後來到大隊綜合科當了科長,才脫離了自己的老本行。王風和郭峰的相識很偶然,因為派出所有一起上訪案件,需要刑警大隊技術科出具一份證據,他們因此打過幾次交到,就自然而然地認識了。

去年年初,分局轄區的一個小區裡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案,一個女子被殺死在床上,屋裡翻動很大,滿地的鮮血,慘不忍睹。由於案發現場在王風的管片裡,王風作為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的警察,開始在樓梯口維持現場秩序,因為是凌晨發案,幾乎沒有幾個圍觀的群眾,他的工作就很輕鬆。那時,郭峰還在刑警大隊技術科工作,而那起案件,郭峰正是勘察現場的主力。

殺人者是一個反偵查能力很強的人,郭峰和支隊技術處以及科裡的幾名技術人員忙乎了幾個小時,結果一無所獲。

天,漸漸的亮了。

晨曦照進這間臥室裡,女屍被法醫抬走,屋內的血跡還在,濃濃的血腥味隨著晨風,偶爾會吹進王風的鼻孔裡,這讓他想起張所帶他出的第一個現場,也是一起血案,原本張所以為王風會嘔吐的,卻不曾想王風看了殘忍的現場後臉色如常,根本沒有被血腥的場面唬住。他絕對沒有想到王風是一個經歷了槍林彈雨的反恐英雄。

技術人員只是在現場提取了幾枚血足跡,可是這幾枚血足跡在破案中,幾乎起不了什麼大的作用。因為這個人在鞋上套了塑膠袋,幾乎連鞋的紋路都看不清,還怎麼用?現場技術人員都很失望。搞過刑事技術的人都知道,地面上鞋印取得在好,也沒有一個指紋的作用大,哪怕這個指紋並不完整。可恨的是,現場唯一可以發現蛛絲馬跡的作案工具—被害人家的一把菜刀,還被狡猾的案犯扔進了廚房的水池裡,水池裡放滿了水,菜刀沉入池底,刀把上的痕跡,已經完全覆沒在池底。即便刀把上的指紋在清晰,被水一泡,也會完蛋大吉,何況案犯還戴著手套作案。

市局主管刑偵的局長都親臨現場,指揮現場勘察。刑警支隊與分局刑警大隊的頭頭腦腦們,都從現場走了出去,他們將目光盯在這些技術人員的身上,期望他們能有重大發現,用以儘快破案。有些案件一旦失去最佳的破案時機,就再難破獲了,因為人們的記憶是有限的,你可以記得昨天晚上吃了些什麼飯,但3天前或者5天前,你都跟誰見了面,說了些什麼話,你會記得?時間會淹沒一些證據,如果犯罪現場的一些痕跡物證沒有及時獲得,也會隨著時間的流失而消失。

現場勘察已經結束,支隊的技術人員收隊了,大隊的技術人員也走了,只有郭峰沒有離開,他說他還要在想想,看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地方,可是他實在是想不起來哪裡被自己遺漏掉了。

王風是不能走,他得看守現場,即便這裡已經沒有一個人,他也不能離開,因為還要進行現場複查。守護這間屋子,是他的職責所在。

當時,大兆的孩子生病了,只有王風一個人出現場。血案,使王風的心裡堵得慌,他想做點什麼了,就徵求了郭峰的意見,說想進去看看現場,沉思著的郭峰同意了。

刑事案件的現場勘察,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不是刑事技術人員,是不允許不相干的人進入中心現場的,這是紀律,也是規矩。穿上鞋套,王風走進現場,他沒有進屋去看,因為案犯是戴著手套進來的,所以門上、被翻亂的櫃子上都不可能留下指紋。再者,屋裡已經被所有技術人員翻遍了,沒有什麼研究的價值了。他幾乎沒有任何的猶豫,就直奔水池而去。

水池裡的水呈現淺紅色,那是被害人的血染的。裡面泡著一把菜刀,一雙手套半浮半沉地飄在上面,手套是案犯自備的,原本白色的手套,因為染血,血液由凝固在上面,一經水浸泡,手套上的血汙溶開一部分,進一步汙染了手套,手套終於分不清是什麼顏色了。看了一眼水池,然後王風閉上眼睛,開始回想案犯殺人後的一些習慣動作,先仍菜刀,或者先放水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手是否觸控了水池,一個人手上沾了髒汙,會習慣地在某處抹一下,假如這個案犯也有這個習慣,那麼這個時候他是不會想到他已經留下了犯罪證據的。就是習慣性地一抹,也許抹掉了他自己的性命。

於是,王風蹲下了身子,認真地搜尋著水池的下面,原本光潔的瓷盆,在廚房煙熏火燎的環境下,已有些汙跡,儘管女主人很勤快,只要炒菜做飯,上面一樣會留下汙漬。藉助於廚房的燈光,他果然看到了一些模糊的手指印,這一發現令他欣喜,所以他對還站在客廳裡四處觀察的郭峰說:“你過來吧,看看水池下面刮蹭的痕跡是不是人的指紋,你是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