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晚上掛在床邊。”
三個王子都將信將疑的伸鼻過去,也不知道是因為徐錚這樣說了後才生出的感覺,當真覺得聞起來有種清新溫暖的陽光味道。福倫當下就分了一半來自己留著。
布魯斯笑道:“你就是怪事多。”
徐錚嘿嘿得意的一笑,又大叫大嚷地催修斯繼續前行。而修斯大叔對徐錚又是無比的縱容。和卡洛兩人肩並肩坐著喝酒,聽到徐錚毫無章法的大喊大叫,和卡洛相視一笑,繼續驅著馬車前行。
霍克背倚著坐椅。鼻端若有似無的有一陣沒一陣飄來徐錚所說的那種陽光的味道,忽然就感覺這次郊遊,真得很與眾不同。
並不是因為角馬車經過徐錚改良,坐起來絲毫不顛簸,讓人感覺很舒服;也不是因為手中杯子的葡萄酒泛著深紅玫瑰的色澤,幽香深遠,味道好得讓人嘆息;也不是因為車上小桌子上擺放的所謂的小吃的食物的味道特別好,好得讓人不顧形象的大吃。
而是突然之間,霍克覺得陽光很好,所括細碎的光斑灑在地面織成的雜亂的畫案都很好看;微風吹在身上很舒服,很有點徐錚所說的那種陽光的味道;小孩的尖叫大笑時不時會傳過來,周圍的角馬車上的交談低語也會傳過來,偶爾爆發一陣子輕笑。這些所有的東西組合到一起的時候,就變成了一種會讓人快樂的元素。
恍然間,霍克就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心境的不同,身邊的人不同。
人不同,他們和維吉爾的那些出遊貴族所抱的目的從根本上就不同,維吉爾的郊遊,是變相的社交,人人都想以郊遊為手段,沾上點故,攀上點親,為自己的權利之路鋪石築路。這種人,是低俗的,乏味的,無聊的。
心境不同,維吉爾的人是為了郊遊而郊遊,徐錚這幫子,就只是單純郊遊,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但正是因為這個簡單,一切都變得不同了。乏味的社交突然變成了豐富有趣的經歷,讓霍克對徐錚的話有了深一層的瞭解:目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過程,在整個過程中,去發掘快樂,然後,很容易的,你就快樂了!
感悟到這一點,霍克不由自主的更加放鬆,居然也可以用有趣的心情去看三隻翼翅虎飛飛行行,高興就飛就飛,高興用走的就用走的方式,自在隨意。去看大小班比試用箭射樹葉,看誰射下來的多,輸了的就洗對方一個月的內褲。他甚至覺洗內褲這種荒謬的賭鬥好像也不是太奇怪。再去看約克和牛郎,自說自話,兩人的話題風馬牛不相及,卻竟然談得很投機。他注意到約克的光頭在陽光下出奇的晶亮,比魔法師手杖的水晶亮度還高,而牛郎的尾巴在屁股後頭一直甩,劃出許多歡快的圈。到最後,連露琪時不時暴出來的毒語聽起來都像天籟一般。
原來,心境不同了,所感覺到的一切就不同了。
霍克正在感覺自己的年齡正在迅速變小,看到麥卡追在一隻驚慌的松鼠後大笑不止的樣子,他居然也很想去試試。這種感覺對霍克來說很陌生,陌生得讓他有點恐慌,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
又走了陣,離城更加遠了,角馬車速度雖然不快,倒也不慢,估摸一算,至少離開城市已經有二三十里。
離錫安越遠,就越是遠離繁華,眼前的道路兩邊都是耕地,越往前走,越能看到承安的平民在地裡耕作的景象。
一行人在內,包括徐錚自己,恐怕都沒有看到過這種在地裡耕種的場景,不由得慢下了馬車,都從車上望出去,看著農人在地裡勞動。
此時已近正午,陽光慢慢變得有些毒辣,地裡辛勤勞動的農人仍然很多,男人們大多光著上身,露出一身被曬得黑黝黝的面板,女人們當然不能學那樣,只很有承安地方色彩在頸間繫著一塊手織的布巾,用來吸汗並阻止汗水往下流。
雷克斯、老邦加等人乘坐的馬車駛過來,停在徐錚四人的旁邊,雷克斯嘆道:“很久沒有看到這樣耕種的畫面了。託徐錚的福,再次看到,仍然覺得很震憾,勾起人很多回憶。”
伸手一指平民們正在往土壤裡埋下的種子,雷克斯道:“他們種下的是承安播種最廣泛的糧食,叫做褐麥。它產量低,成熟的時間比較快,一年最多可以播種和收割四次。收割後,經過初處理去掉外面堅硬的外殼後的麥粒呈淺褐色,褐麥的名稱就是這樣來的。然後再經磨坊粗磨,製成粗麥粉,就可以製作平民常吃的粗麵包。再經一次粗磨,兩次細篩細磨,還要經過一次窖藏,才能成為上等的細麥粉,做成精緻的麵包。
把褐麥要曬成幹麥,陽光充足的情況下,就得用掉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