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搶走這種金燦燦的東西,就算是自己族裡那些人也是——儘管那時候他還不明白它有什麼用,很長的一段時間都嫌它拿來鋪床硌人。而如今明白了它的珍貴,肯把這些東西給他並不是想從他這裡拿走的,徐錚卻是頭一位。心裡的這個感激和開心哪,簡直是罄竹難書,當即一把抱住徐錚惡狠狠的狂抱了兩把,歡天喜地的衝了出去。這段時間他一直在打瞌睡,沒打瞌睡的時間就在惦記上一次吃過的臘腸,他實在很喜歡那個味道。他打算一口氣吃上五十斤!我有錢了,我買!
嚕嚕自己有個儲物道具,被徐錚做成鈴鐺的樣子掛在下巴底下。老實說,它很想獨吞掉這五十個金幣,但一來它不會說話,二來一隻魔獸上街買東西也實在很詭異,所以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把這五十金幣交給了馬克,讓他代買。這其中嚕嚕也打過小算盤的,因為馬克不能吃喝,不會私吞自己的金幣。它卻忘了馬克對魔晶魔核也是有需求的……這個小心眼,幸好馬克忠厚且神經大條,完全沒有覺察出來,還道是嚕嚕對自己信任得很,心裡感動不已,暗自發誓自己就算靈魂被滅也要守護好這……五十個金幣……囧。
至於諾丁,拿到一百金幣很歡喜,盤算著回奧森莊園的時候要給母親和巴利爾那幾個小東西買些什麼禮物。蘭洛特則拿著自己的一百金幣慢慢的把玩,很不理解為什麼人類就是喜歡這種金燦燦看上去挺俗氣的東西。然後,偶然之間,他瞧見一隻精緻的髮飾,覺得戴到沉睡的母親頭一定很好看。在獲得這枚髮飾的過程中,他才知道這枚精緻的髮飾是需要徐錚給的那種金幣來換的。
金幣,果然是好東西啊!
於是乎,一向自然卓絕超凡脫俗般的精靈王子迅速墮落到狂熱的金幣愛好者的行列中去了……拜金族群裡又多了一位姓夜歌的精靈王族。
可見,古人云,學好三年,學壞三天,不是沒有來由的。
……
且說另一頭,擊劍、撞球、馬球一經推行出來以後,立即在馬達加爾上流社會風行開來。這三樣遊戲以新穎、出奇,格調高雅又揉智慧與力量競技性於一體,很快得到馬達加爾各界人士的青睞。最重要的是,比起以往豪門常見用來增加氣氛的戰技比鬥與魔法比斗方式,它具有無可替代的優勢:普通人也可以玩,而且可以玩得很好。不必養劍士、魔法師,也不必自己去學習具有過人的身體素質才能去學習的這些技藝照樣能親自下場玩個歡天喜地。
以往貴族碰頭,多是豪門宴請,華衣美食周旋於人與人之間。華貴、奢侈,但也蒼白無聊,單調乏味。男子麼,還可以偷偷去嫖妓喝酒,只要不怕敗名聲或是家裡那位的河東獅吼;女子麼,總是喝茶聊天,談男人談孩子,千篇一律,今天談罷明天又老生重談,日子無聊又無趣。
現在則不一樣了,如果喜歡激烈與熱血,好!大家邀朋請友,來家裡的場地打一場馬球。什麼?你家裡沒有球場。……你怎麼混的?球場也有不起?沒關係,沒關係,我家有球場。我球技不怎麼的,錢還是有的!不,不,不,瞧你這話說得……誰擺闊了?擺闊多沒品位……拿錢互砸的那個時代早已經過了,現在擺闊比地位也是一門學問,更可以提升為一種格調。比如,花重金修建馬球場,從佩諾奇家定購最好的帶家族徽記的道具往上鑲藍寶石,我就往上鑲鑽石!然後隔三岔五準備好好飲食,呼朋喚友來擺闊——呃,不對,打馬球。
這可不是嫖娼偷情,也不是喝酒鬧事,家裡夫人支援得很!不信?真的,我沒騙你,她自己對馬球也期待得很,因為馬球中還有一項全民參與的有趣活動,男女老少都可以積極參與——什麼?!你不知道?!嘖嘖嘖,讓我咋說你?孤陋寡聞了吧——哈哈!我告訴你吧,免得你沒見識。馬球運動有著一個古老而有趣的特別程式——作為一名觀眾,你有一項義務:踏草皮!
草皮是因為坐騎的賓士和急停而被掘出的。當比賽第三巡結束的中場哨聲吹響之後,坐在球場四周的人便紛紛走上球場尋找那些翻起的草皮。每一個觀看馬球的人都有這個義務:將草皮放回原處,盡情用力地踏實草皮,以使整個球場恢復平整。踏草皮是馬球運動中的傳統活動,它讓每一個人都充分而自由的參與這個運動,享受陽光和綠地的氣息;更使人在輕鬆中有更多的機會結識其他熱情的人。
也許有人會不喜歡打馬球,但他們都喜歡踩草皮!陽光,藍天,青草,歡笑,新鮮的空氣,認識更多的人,享愛難得的放鬆和與大自然的親近。女人們一改矜持提著裙子衝進場裡胡亂踩踏,小孩怪叫著嬉笑打鬧,連老人都拄著柺棍進來跺兩腳,讓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