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芝龍一聽,頓時大喜:“什麼官?”
“就總督吧!”伊雲隨口就許諾道:“澎湖總督,如何?”
“譁……”鄭芝龍大喜過望,不過他還沒喜昏頭,忍不住好奇地問道:“咱們上次籤的協議,是說我攻下來的不屬於大萌國的土地,才任命我當總督,但是澎湖列島是屬於大萌國的領地啊,我還真沒想到我能做這裡的總督,我正打算去攻打琉球,當琉球總督呢。要不就去攻打大員島,做大員總督。”
(注:根據史實,在明朝的時候,朝廷只將澎湖列島看成大明的土地,而大員島並沒有被大多數人視為朝廷的領土,真實歷史中,荷蘭人攻打澎湖失敗之後,與大明朝簽定了協議,退出澎湖列島,大明允許荷蘭人佔領大員~~…更新首發~~島,因為大明沒有把大員當成自己的領土,直到鄭成功收復大員島,才算正式將灣灣收入版圖。)
伊雲裝了裝樣子,認真地道:“這怎麼行呢?咱們大萌國是禮儀之邦,有功必賞,你打敗了荷蘭人,立下了大功,豈有不賞的道理,這事兒我做主了,澎湖列島從即日起,歸屬給你管理,由你出任澎湖列島第一任總督,所有民政、軍政,全部由你負責,一切官員任免也都由你自行決定。”
鄭芝龍大喜過望,他還沒發現自己被伊雲給忽悠了,這澎湖列島上連人口都沒有,哪來的民政?至於軍政……其實就是他的海盜軍嘛,本來就是他管的。
伊雲一臉正氣地道:“不過我要去朝廷幫你表功,也能拿點像樣的東西出來給皇上看,你把鄭芝龍俘虜的那艘荷蘭大帆船給我吧,我帶它去給皇上過目,皇上看了一高興,就同意讓你做總督了。”
“有理,邀功當然得帶戰利品去,這就和帶人頭去請功是一樣的道理。”鄭芝龍揮了揮手道:“二弟,把你搶來的荷蘭大帆船轉給王爺。”
“什麼?大哥……那艘船我想用來做旗艦呢!”鄭芝虎不滿地嚷嚷道。
“區區一艘船算什麼?”鄭芝龍低聲對他道:“人家送了我們一片島呢……我們送他一條船,賺大了,從今天起,這澎湖列島就歸我們管了,我是總督,你是副總督,嘿嘿嘿……”
鄭芝虎大喜道:“人家會答應讓我做副總督嗎?”
“你傻啊?”鄭芝龍道:“今後島上的一切都由我說了算,官員也由我隨便任命,我說你是副總督,你就是了!”
鄭芝虎是個簡單人,聽到這裡已經笑咧了嘴,趕緊大叫道:“那還等啥,我這就去把船給他。”
兩兄弟歡天喜地用一艘荷蘭大帆船換了一個沒用的虛銜,還不覺得自己虧了!這也難怪,咱們國家,自古以來就有不少的富商用錢買官位,買的雖然是個不起眼的小官位,仍然願意投入巨資,傾家蕩產也再所不惜……不得不說,咱們國家有非常嚴重的精神問題!
當官這件事,在所有人的心中,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這事兒到現在,仍然繼續著……走在大街上,你拿一把石子撒出去,起碼打中十幾個想當官的人……
我就有一兄弟,高階打工崽,月收入兩萬多,找了個女朋友,沒想到女方家裡居然不同意他們結婚,理由很簡單,人家的女兒只嫁公務員,不是公務員休談!我那朋友怒了,公務員了不起啊?普通的小公務員一個月能有兩萬麼?那家人就不答應,回答他:“這不是錢的問題,咱家女兒又不愛錢。”
好吧,不愛錢的女人,確實值得敬佩,但是您也別愛權啊!這比愛錢高明得到哪裡去?結婚這事兒,還是先講感情好一些,別講那些錢啊權的玩意兒。
唉,這陋習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改變。
扯遠了,還是回到正題來,鄭芝龍本來打算幹掉荷蘭人就走的,聽了伊雲的話,他不走了,帶著龐大的海盜艦隊佔據了馬公島,雖然任命的聖旨還沒到,他卻相信伊雲肯定能幫他弄到,於是他儼然以主人自居,請伊雲等人到馬公堡裡轉了一圈,休息了兩天,這兩天他可沒閒著,不停地發號施令,命令海盜們重新整修城堡,將它弄得符合東方人的居住習慣,在城頭上新增了許多大炮位,將船上的弗郎機炮搬上去架起來。
又重新給城堡制了個牌匾,大書:“澎湖總督府”,鄭家一門兄弟,全都興奮莫名地跟著他跑來跑去,風雲十八芝的兄弟們也個個翻身,從海匪變成了什麼總兵官、參將、千戶一類的官銜,這些傢伙就像小孩過家家一樣,做了一身官袍,天天穿著在馬公堡裡晃盪。
直到伊雲啟航離開的時候,鄭芝龍還在忙夥呢,他在幹嘛呢?原來他正在大發四海貼,請各地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