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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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場矇騙了帝國軍全軍的計謀,正是出自“流星”格里芬之手。
格里芬騎著他心愛的哈雷摩托車,一個人深入到敵後的小行星上。然後,利用他與他的摩托車,放了一場盛大的焰火,把帝國軍全都吸引了過來,露出自己的屁股讓“火狼”金狠狠踢了一腳。
完全無法想象,那樣驚世的計謀,就是由格里芬一個人策劃並實施的。
當然,上演這一幕血與火的焰火慶典,格里芬本人也不是毫髮無損的。回到大本營後,他足足病了三個月,才逐漸恢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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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代,那是屬於‘詭道帝王’格拉罕、‘火狼’金,以及‘流星’格里芬的時代啊!”盧曼眼中閃爍著憧憬的光芒。
但是,伯德老人冷冷的語氣把他一下子從天空拉回了地面:“還有一個人。還有克萊迪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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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知道,在起義之前,格拉罕、金、格里芬,還有一個叫克萊迪的女孩子,本是熟識的朋友。
四個人在一個村裡長大,可謂青梅竹馬,情同手足。而在起兵之後,格里芬因其瀟灑的英姿,以及那輛帥氣無比的哈雷摩托,贏得了克萊迪的芳心。宇宙紀元1039年,兩人訂下婚姻之約。其時正當起義軍所向披靡之時,無數帝國的名將都敗給了三個年輕人。格里芬更可謂是夙願得償,生機勃發。
然後就是噩夢般的1040年。
格拉罕指揮起義軍主力強攻帝都,因為他認為帝都是帝國最後的精神屏障,只要攻克了帝都,所有的地方抵抗勢力都會迎刃而解。
在戰術上,他的用兵的確沒有什麼可挑剔之處,即便“火狼”金也不得不對他佩服。格拉罕的用兵術,可謂是達到了詭道的最高境界。
但是,在戰略層面上,格里芬卻認為不能苟同。因為他深深地知道,起義軍成立剛剛5年,底子還太薄弱,經不起一場大的失敗。表面上他們一路高奏凱歌,實際上他們一直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因為帝國軍有著無限的補充兵員能力。他們在這個戰場上擊潰帝國軍五十萬,很快帝國軍就能在另一個戰場再拼湊起五十萬大軍。而起義軍只有這麼一點家底,拼光了,就輸了。
格里芬甚至懷疑,是不是連續的勝利,已經把領導者自身的理智都沖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