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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排放出的過多的二氧化碳還是讓我覺得昏昏沉沉的。

“我打賭他不是gay。”艾琳娜肯定地說。

這個賭實在沒有什麼意義,對此我依舊錶現得缺乏興致。我拉著她轉了一個角度,指向另一邊的牌桌:“好吧,好吧,其實比起他,我對那個傢伙更感興趣。”

聞言,艾琳娜挑了挑眉,她做這個動作的時候簡直就像個女王:“那是塞巴斯蒂安·莫蘭,來自英國。英國那邊將他稱作‘牌王’,據說沒有人能贏得了他。”

“是嗎。”我饒有興趣地看著艾琳娜口中的莫蘭,轉動著手中的高腳杯,“儘管這位莫蘭先生在英國大有名氣,可是在拉斯維加斯,人們只認得‘佩妮’。”

“哦,是啊,佩妮,絕妙的喻意。”艾琳娜不置可否。

認識我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我討厭自己的名字——當然,只有少數人知道這關係到我的家庭。我和我的哥哥斯賓塞·瑞德的叛逆方式大相徑庭,父親離開後斯賓塞獨自一人照顧患有偏執性精神分裂的母親,他以不斷獲取學位的方式表達對父親的不滿,而我則更加偏激。早年的自閉傾向讓我與家人產生隔閡,自十一歲時我得知自己是個巫師,就再也沒有回過家。

比起原本的名字,我更願意被稱作“佩妮”。佩妮、penny,便士、美分——熟悉拉斯維加斯賭場的人都知道這個名字,它代表了我從未輸過一個便士的傳奇事蹟——姑且這麼說。

我想去會會他,我突然有了這樣的想法。而實際上,我也確實這麼對艾琳娜說了。

艾琳娜並沒有表現出贊同亦或者是反對,她仍然勾著無論何時都保持著同一個弧度的完美微笑:“你很久沒有玩過牌了,不會手生嗎?”

“當然不會。”我對著她眨了眨眼睛。

“你知道,”她微微眯起了雙眼,似乎想從我臉上看出些什麼,“你總是贏的不可思議,可從沒有人看出你在玩什麼把戲。”

“把戲?梅林啊,艾琳娜!”我故作驚訝,“你不會認為我出千吧?”

很顯然艾琳娜注意到了我話中的另一個名詞,她將那個名字挑出來說事:“我總是聽你提起梅林,可沒有人知道梅林是誰。別告訴我那是輔佐亞瑟王的魔法師,我可不認為你會將他奉做上帝。至於有沒有出千,大概也只有你本人知道了。”

巫師們的確把梅林奉為上帝,但那是從英國傳過來的。人們都是需要信仰的,久而久之,美國這邊的巫師界也對這一信仰表示出了接受和認同。

我眯著眼睛笑起來,故作神秘地將食指抵在唇邊做出一個‘噓’的動作。

而說起我的小把戲,我更願意將它成為“魔術”。

一個極為簡單的混淆咒就能做到這樣的效果,如果想要更完美,我的應用魔咒學教授也給出了多達三十多種的魔咒搭配方案,不僅能讓麻瓜目瞪口呆,還能最大限度地欺騙巫師。

不過願意混跡在麻瓜之中的美國巫師們就算發現了你的小把戲,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拆穿,出於某種娛樂的心態,他們同樣樂於看到這樣有意思的事情。

我並不打算使用我的魔杖,這點簡單的無杖無聲魔法對我來說並不困難。

我放下酒杯朝塞巴斯蒂安·莫蘭所在的牌桌走過去,將我所有的籌碼都推了過去,露出一個類似於艾琳娜的笑容:“嘿,英國來的紳士,願意和我玩一局嗎?”

聞言,莫蘭開始不動聲色的打量我。真令人驚訝,他的臉上沒有一點兒難以置信或者是鄙夷,要知道賭場的男人們的大男子主義多多少少都有那麼點嚴重。

還未等莫蘭開口,站在他身邊的美國年輕人就搶著開口了:“你是佩妮?oh,jesus!你就是那個從未輸過一個便士的佩妮?”

我第一次覺得對自己的稱呼之前加上這麼一長串定語是件愚蠢的事情,但我並沒有表現出不快。

和艾琳娜相處的這段時間我似乎是受到了她的薰陶,我開始像她一樣,將自己真實的情緒隱藏在笑容之下,不讓其他人看出任何一絲破綻。

“是的,先生,”我微笑著開口,“我想我就是你說的那個佩妮。”

這位自稱史密斯的白人青年大概是剛入賭場不久的新人,他眉飛色舞地給莫蘭講拉斯維加斯賭場流傳的關於我的傳聞,言語中誇大的程度讓我都忍不住要咂舌。

不出所料,莫蘭最終接受了我的提議。艾琳娜說過,一位紳士總不會拒絕女士的邀請。

至於結果,自然是以莫蘭的敗北告終,“被上帝眷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