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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這一來,嚴家不愁無後,嚴嵩對兩個恩養孫子當然就更是寵愛。而嚴嵩的夫人歐陽氏,對這兩個抱的、一個親生的孫兒,也是一視同仁,關愛得心肝寶貝似的。

只是這兩兄弟卻都不大爭氣。單說這長孫嚴鴻吧,空有一副好皮囊,又得了個好爺爺,好爹爹,標準富三代官三代,稍微有點進取心,不說出將入相,混個高官厚祿總不成問題吧?

可這位公子爺自小學文文不成,習武武不就。爺爺嚴嵩乃是當世一等書法大家,爹爹嚴世蕃文采過人,嚴鴻公子呢?自己的字寫出來,如同蟹爬一樣,背個百家姓也能錯一大半;而一身武藝麼,拿來拍板磚打野架倒還算個猛將,但若真說到拳棒弓刀,實在一無可取。再加上年紀大起來,對自己這張俊臉越發愛惜,捨不得像小時候那樣玩命,平時就在街頭偶爾心血來cháo要欺個男霸個女,也有家丁狗奴才人多勢眾的圍著,這麼著,就連打架的本事也生疏了。

好在大明朝中期如同很多朝代一樣,也是個拼爹的時代,而嚴鴻不但有好爹,他的爹更有個好爹。這靠著嚴閣老這棵大樹,嚴鴻大少爺先是糊弄了個秀才功名,又恩蔭了箇中書舍人的官職,勉強也算體制內了。

另外,嚴鴻雖然文不成武不就,除去生來的一副好皮囊,乃是個一等俊美人物外,卻也不是純花瓶人物,倒也有些過人處。他於帳目之上,頗為了得,五六歲就趴在櫃檯上看管家算賬,等到了仈激ǔ歲時,有時眼裡看賬本,口裡報出錢數,竟然比管家的算盤珠子撥的還快。

長大之後,他耳聞目睹爺爺嚴嵩、爹爹嚴世蕃在朝中的勾心鬥角,更是有了一肚子壞水。嚴嵩索xìng便將嚴家的生意交給了這個長孫打理,倒也算是人盡其才。

大明朝開國時,太祖爺朱元璋有明令,士農工商,階級分明,連穿衣服都有規定。官員是第一等,商人是第四等,官員當然更不得經商了,哪有玉勺子去攪馬桶的道理?

但說來也怪,喜歡拿著玉勺子攪馬桶的硬是不少。而這個太祖制度,就跟洪武時貪髒六十兩就要剝皮實草的制度一樣——誰若是到了嘉靖朝還拿這個當成鐵律看,那隻能說是圖樣圖森破了。正如說,真要按“貪汙六十兩剝皮”這個執行,那乾脆把大明的官員集體拉出來剝皮好了,還省事,冤枉的準超不過百分之一。

同樣的道理,要說官員不得經商,那也是紙面上文章。一方面,官員自然會透過自家的親屬或家人來作為代理人;另一方面,有不少商人賺大發了,也會花錢買個功名。

所以所謂官員不得經商這個制度實在是名存實亡,連當朝天子都要開皇店,何況他人?官匪勾結都不是怪事,何況官商一體?

也難怪官員們想要做生意。明朝商稅的標準為三十稅一,就是說賣了三十兩銀子才收一兩稅。再考慮到當時南北物價的巨大差異,這個稅率之低,可以說是對商人極為優待了。

這種明面上的稅率,並不代表商人一定負擔低。原理跟前面一樣,紙面上的是一回事,私底下是另一回事。地方上的苛捐雜稅,陋規常例,官府盤剝,動動嘴皮子就能給你加上來。這不是要不要扒你一層皮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給你剩下一層皮的問題。所以明朝多數中小商人,如果打算嚴謹守法地忍受“體制外盤剝”,那通常還是很艱苦的。

但是,一旦商人有了官員身份,這可就完全兩樣了。不但苛捐雜稅、吃拿卡要的損失要輕了許多,甚至就連正當的稅賦,也能蜻蜓點水地逃脫不少。

這裡外裡一進一出,“官商”當然就賺得滿盆滿缽了。

至於嚴閣老家的生意,試問,有哪個活膩的敢來收陋規常例?

而這位大少爺嚴鴻呢,他自從17歲接手,經營有方,把嚴家原有的鋪子、店堂打理得井井有條。

那些掌櫃的,管賬的,傍著嚴閣老的買賣,大肥肉誰不想揩點油啊?你敢!以前還好說,現在嚴鴻大少爺管著帳,眼睛裡不揉沙子。誰敢偷弄一兩銀子,你就等著被這一兩銀子噎死吧。

鴻大少說得明白:你們佔了嚴家的鋪子,鋪子裡按月給你們薪水,也給你們分了股,生意好了年終分紅少不了。我家老爺老太爺平素裡還有賞賜,你們把著嚴家買賣,進貨時那邊多少也有點油水。都這樣了,誰還敢黑賬本,別怪本少爺沒良心!

真有一個掌櫃的,賬目上弄了十兩銀子的小賬,被嚴鴻下令綁在椅子上,十兩銀子兌成銅錢,一個一個硬往嘴裡塞!塞了一二十個,已經滿口流血,牙床破碎,掌櫃拼命頂著不嚥下去,一邊流著眼淚嗚嗚嗚掙扎,看得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