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斯掄起一腳,就朝著皮球中下部狠狠昭了過
正文 第693章 人球分過
第693章人球分過
和麵露微笑,以為自己在對抗中獲勝的巴爾德斯表情幾乎一模一樣,在巴爾德斯選擇保護性大腳解圍之時,李毅的嘴角,也扯出了一絲好看的弧線。
但凡是熟悉李毅的人,都知道,李毅每一次露出這個“惡魔”微笑,都代表著他對皮球志在必得。
可惜,李毅的隊友知道,作為巴薩隊員,巴爾德斯可以去研究李毅的盤帶方式,射門習慣,搶點跑位,他不可能轉攻心理學,去研究別人的心裡。
所以,別說這會兒信心滿滿的巴爾德斯根本不屑去觀察李毅的表情,就算觀察到了,他也不會往心裡去。
這倒不是巴爾德斯自信過頭,他之所以敢這麼想,必然有他的道理。
而這一次,巴爾德斯的道理,則是在於他的選擇之上,在和李毅拼搶位置,不管李毅是不是躲了,前提都是這個。巴爾德斯選擇全身發力大腳解圍,其實是包藏了一些禍心的。
李毅是什麼人?那是一個可以視進球如草芥的儈子手,儘管眼睛看到李毅躲了,實則巴爾德斯內心,真心不能相信,李毅會害怕和自己碰撞。畢竟,從賽前得到的資料分析來看,球場上的留意,絕逼是那種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血性男兒。
這樣一個人,會害怕和自己碰撞嗎?
儘管這會兒球場上的李毅,貌似是已經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充分證明自己是膽怯了,但是打內心來說,巴爾德斯是不怎麼相信的。
所以,此次解圍的時候,巴爾德斯並沒有使用自己的主腳右腳,而是用了他並不怎麼擅長的左腳。
一個純粹的解圍而已,又不用去追求出球方向,只要能給皮球成功解圍就是成功,左腳和右腳,有區別嗎?
巴爾德斯很肯定的告訴你,不僅有,而且還很大。
為什麼這麼說呢?之所以這麼說,還是在於李毅,巴爾德斯左右腳,以及皮球4者之間的前後關係。
如果,只是如果的話,巴爾德斯此次解圍用他最擅長的右腳,那上述4者的位置關係就是李毅—皮球—巴爾德斯。
這個關係代表著什麼,這個關係代表著,要是李毅不是因為害怕而躲避,而是退而求其次,想以巧破力的話,李毅還真有著不小的機會,在巴爾德斯觸球之前,用腳尖給皮球捅走。
不管別人怎麼想,幾乎認定李毅是打著這個主意的巴爾德斯,能坐看這種情況發生麼?很明顯,不能。
所以,在解圍腳的選擇上,巴爾德斯毫不猶豫的,就選擇了左腳。因為,這樣一來,上述4者的關係將從李毅—皮球—巴爾德斯變成李毅—巴爾德斯—皮球。
在這個位置關係的大前提下,要是李毅真不老實,想用巧破力的話,那不管李??管李毅能不能成功將皮球給捅走,迎接李毅的結局,都只得一個,那就是無論李毅伸出那一腳,能否先觸碰到皮球,他捅球那隻腳,都將被用足全力的巴爾德斯,一腳給兜個結結實實,真發展到這個地步,李毅能夠不斷腿,都是幸運,還想奢求繼續進攻?等2年吧。
而更關鍵的是,做出如此選擇後,就算踢斷了李毅的腿,巴爾德斯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畢竟,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分辨出,人家巴爾德斯是處於皮球控制範圍內,並且先出腳的,在這個大前提下,最終裁判判罰巴爾德斯犯規,已經是極限,還想要求更多,不太現實。
有鑑於此,在目送皮球即將落入自己的控制範圍內後,巴爾德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左腳開大腳。
當然了,做出上述選擇,並不代表巴爾德斯踢球髒了。
因為,就如上文所言,李毅是有足夠時間,看到巴爾德斯起腳的,換而言之,李毅有充足的時間,讓他得出結論,在巴爾德斯已經如此選擇後,還去偷球,會有什麼後果。
是以,巴爾德斯上述解圍動作,其實際威懾作用,要遠遠的大於破壞力。
不過,這也是相對的,如果李毅真的不知道好歹,冒死也要上,巴爾德斯自然不會拒絕給李毅一個受傷的機會。
換個說法,在這個時候,巴爾德斯其實是將一個選擇題,擺在了李毅的面前,就看李毅最終如何去選了。
這個選擇題的選項是:
a:讓巴爾德斯成功解圍。選了這個,李毅不會達成任何目的,但是同樣不會受到任何傷害,平心而論,巴爾德斯真心希望李毅選擇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