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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對方沒提防商甲琰會這樣子問,於是就愣了一下,然後回答說不是。這時商甲琰已經判斷出,馮霞應該還留在刑警隊沒有走,難不成真的和什麼案子有牽扯?

商甲琰猶豫了幾分鐘,撥打了韓自強的手機號碼,告訴了韓自強下午發生的事情,然後問韓自強認不認識英東分局刑警隊的人?

韓自強回答說他認識倒認識,不過勸商甲琰不要多管閒事,被刑警隊叫走的人所犯的事不會小。

商甲琰說畢竟都是朋友,互相關心是應該的,所以請韓自強去幫著問問。

韓自強了解商甲琰的性格,只好同意了,讓商甲琰耐心等電話。

一個小時以後,商甲琰終於接到了韓自強打來的電話,說事情是這樣的。有兩個小混混搶了一部蘋果4手機後,為討馮霞歡心就送給馮霞了,後來事主報案,刑警隊的人透過衛星定位一下子就找到了馮霞。

聽韓自強這麼說,商甲琰的神經不再緊張了,就問道,“馮霞沒有參與做案,是不是可以放了?”

韓自強卻說事情沒那麼簡單,雖然馮霞沒參與做案,但是因為刑警隊想透過馮霞,來釣那兩個小混混上鉤,所以暫時馮霞還不能走,必須要等那兩個小混混被抓獲以後。

聽到這裡,商甲琰請求韓自強給刑警隊打個招呼,不要讓馮霞當餌太危險了。

韓自強本來不願意管馮霞的事情,但商甲琰不停地在電話裡懇求他,耐不住商甲琰的“磨攻 ”,韓自強向刑警隊打了個招呼,馮霞當晚就回家了。

第三天,馮霞電話聯絡了商甲琰,要請商甲琰吃飯,說是謝謝商甲琰的仗義相助,但是商甲琰不想去,就以“最近公司培訓比較多沒有空閒”的理由拒絕了。

作者有話要說:

☆、孫娜討薪(1)

又到月底開工資的時候,商甲琰聽說上個月銷售額不好,所以不一定能開工資。不過商甲琰倒不是很擔心,高玉開工資一向是先給新員工和店員開,銷售人員拖後。

對於工資,老員工並不著急什麼時候開,早晚都會給。一來老員工銀行卡上的錢多,日常開銷不會受影響;二來老員工手裡拿有貨款,真有什麼急事需要用錢,可以從貨款裡支出。但是對於銷售業績不好的員工就會受到影響,他們絕大多數是“月光族”,經常借錢度日,等到開工資時再還債。

商甲琰曾經聽一個老顧客提過一件事,以前有一個為他服務的銷售人員,因為家裡有事急著要離開群英市,因為工資拖欠擔心不好要,索性直接拿著貨款不打招呼就離開了健祥。不過這個銷售人員在走之前,主動給他打了一個收條,免得健祥再向他索要貨款。這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玉總是拖欠員工工資,員工乾脆自開工資了事,省得三番四次上門討要。

或許有人會說不是有勞動保障局嗎?被欠薪的人可以向勞動保障局投訴,讓勞動保障局主持公道。以前商甲琰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在電視或者報紙上宣傳說,只要記者帶著勞動保障局的人去要工資,百分之百能成功。但是偶然有一天,商甲琰親眼目睹了群英市勞動保障局局的工作作風,讓商甲琰感到心寒。

當時來健祥討薪的同事名叫孫娜,孫娜中專畢業後曾在“麒麟”大酒店當服務員,看到健祥的會議營銷搞得如火如荼,以為健祥能給自己成長的舞臺,所以跳槽來到健祥工作。隨著對健祥瞭解的深入,孫娜認定健祥是騙老頭老太錢的公司,在健祥工作前途會一片黯淡,所以孫娜辭職了。

孫娜辭職時沒有獲得施格的批准,但孫娜執意要走因此惹怒了高玉,所以高玉故意拖欠孫娜的工資達兩個月之久。除了商甲琰,健祥的員工都不告訴孫娜實情,異口同聲地說工資沒有開,把孫娜蒙在了鼓裡。

後來孫娜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群英市勞動保障局英西分局。等孫娜說明情況後,工作人員就想打發孫娜打發走,先是問孫娜健祥的營業執照在哪個區?說國家規定企業或者商戶的營業執照在那個區就歸那個區管。孫娜怎麼會知道健祥的營業執照在那個區,自然回答不上來。然後工作人員就讓孫娜先回去瞭解清楚情況再來,萬一健祥不屬於英西區,他們不能跨區域執法的。孫娜的朋友見多識廣,想著不如直接去局長辦公室,說不定局長會管。只要局長開口,下面的人不敢踢皮球的。

局長聽完孫娜的敘說後,問孫娜有沒有給健祥工作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裝等等。孫娜很老實就告訴局長,健祥沒有和她簽署勞動合同,辭職時健祥還把工作證工裝都收走了,也不能找到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