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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記者記者,你TA媽的給我記ZHE就是這麼來的”朱在嫻一聽有些留意到了,在她的旁邊站著幾個拿著相機模樣的同行,也就是三十來歲的樣子,不過看到他,朱在嫻有些意外,因為這個人她以前在報紙上看到過,是一個比較有名的狗仔隊,當時還認真的看過有關他的偉大“功績”呢。

“司法院”副院長、**官城仲模攜帶年輕女子出入情趣汽車旅館,被狗仔隊跟監拍攝,成為臺灣一連3天的最熱門新聞。全臺灣的各種媒體展開了緊密追蹤、挖掘新聞、搶頭條的激烈競賽,幾乎每家電視臺都反覆播報這則訊息,躲是躲不過去了。這件事情的就是他的“偉績”。

她關注她的原因並不是這個,而是當時的一篇評論,寫的是“大陸需要狗仔隊嗎”為題的文章。

臺灣司法院**官、副院長**官城仲模,因為僅僅70分鐘的“桃色事件”而黯然辭職。可以說城仲模真是死得很快,也死得很慘。“桃色事件”被臺灣媒體曝光僅僅一天,他便“執笠”走人了,這就是死得快。本來城仲模明年10月任期屆滿退休,一次偷情搞到身敗名裂,還斷送近千萬元新臺幣養老金,這則是死得慘。

城仲模這一次因為“桃色事件”而辭職的事件,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