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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道他們現在控制了幾層樓。

嗯,今天還是隻有兩更,暫時不能爆,看來主角和作者有需要醞釀。

………【第一四三章 關鍵時刻怎能沒電】………

我現在最怕的就是保安的監控中心是設在一樓的,那要過去的話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二樓現在也是一片慌亂,這一樓是賣化妝品的,我耳朵裡聽到的全是一片女人的尖叫聲。我從消防通道悄悄的摸了出去,鑽進了一個櫃檯後面。

蹲下去的時候我才現櫃檯下還躲著一個女人,看裝束應該就是這個專櫃的導購。她看著我一臉的驚恐,搖擺著雙手幾乎是要哭了,卻說不出話來。

我豎起一個指頭“噓”了一聲,小聲說:“別怕,我不是壞人。”但是我也懶得告訴她我是警察,要不然萬一她賴上我怎麼辦?外面傳來乓乓乓乓的一陣槍聲,聽起來,似乎又是56式那款仿ak的半自動步槍,伴隨著槍聲是一片唏哩嘩啦的物品掉落的聲音和一陣激烈的尖叫聲,還有一個男人瘋狂的笑聲。

媽的,這鳥人心理一定有很大問題,聽女人尖叫他就興奮。

然後我聽到另外一個男人在喊,全部都到一樓去,誰敢躲起來不去就殺誰!像是給他配音一般,又響起了一陣槍聲。

我突然覺得有點不對勁,大白天的,公然搶劫,而且搶的是一個商場的珠寶。話說國貿一樓的珠寶飾雖然能值不少錢,但是以他們這樣的人力火力,還有內應,只是為了那些櫃檯上的珠寶,是他們的組織者太蠢,還是另有所圖?說實話,以他們這樣的陣容,既然要搶,直接去找一家大一點的銀行,那裡的現金比這些珠寶實在多了。搶珠寶,交通一封鎖,短時間內根本賣不出一個好價錢。

我需要趕緊和林森聯絡一下,聽聽領導的高見,這是一個教訓。以後不管上班下班,都應該把耳麥步話機帶上。林森是有要求的,可是我就是怕下班以後被他叫去當苦力,所以一直不願帶。

“鏡子。”我對這個導購說:“有沒有鏡子?借我用用。”導購大概看到有人在身邊,恐懼感稍微少了一點,聽見我問她要鏡子。就從衣服口袋裡摸出了一塊圓圓的小鏡子給我。她是化妝品導購,鏡子倒正好是隨身攜帶的東西。我摸出一塊口香糖嚼了,再把藏在小腿褲管裡面的56式三稜刺拔了出來。步話機我不願帶,武器我還似乎不介意隨身多帶點的。用口香糖把鏡子粘在刺刀上,這是湯姆漢克斯教地,相信看過《拯救大兵瑞恩》的人都記得。

導購一看見我拔出刺刀來,剛剛平緩一些的恐懼又驟然上升,把身體使勁的往櫃檯裡面縮,其實再怎麼縮也就是那塊地了。我要怎麼怎麼她。她還能飛啊?小樣!

從鏡子裡我也只能看到二樓的一小部分,在我的觀察範圍內,有兩個手中拿著56時地傢伙。穿著街上賣的勞保迷彩服,肩上還掛著對講機,我太陽,這是來打劫的裝扮嗎?好像還怕別人會不認識他們一樣!

我抓住他們往別處搜尋的時候從地上趴著跑到了另外一個櫃檯下面,動作嘛,就談不上什麼優美了,不知道那個導購會不會在後面鄙視我。換了一個位置之後角度比較好一些,可以觀察到二樓的大部分割槽域,二樓的匪徒有五人。其中還有三個人在監視和搜尋,另外兩個正押著人質往一樓走。看起來他們的人不會太少,我更加覺得他們不是單純打劫的劫匪了。

二樓地人質被押下去以後。剩下地三個人也沒興趣認真地搜尋這一層樓。端著槍就站在原地亂掃了一陣。子彈亂飛。打得到處都是。有兩顆子彈甚至就從我身邊飛過。要不是我命大……我看到我剛才躲著地那裡有血流淌了出來。心裡面突然覺得很不是滋味。我不是為自己慶幸。而是第一次覺得自己很失職。

那個導購肯定是被流彈打中了。我不認識她。可我地職業是什麼?我是一個警察。警察就有責任有義務去保護市民地生命安全。

槍聲很快停了。剩下地匪徒退向了一樓。我貓著腰回到剛才那個櫃檯那裡。那個導購身上中了三槍。其中一槍打在脖子上。一槍打在太陽**側後。還有一槍打在小腹上。她睜大著眼睛。使勁地呼吸。但是準確地說。是在往外面吐氣。吸進去地就越來越少了。

靠。我心裡面太難受了。我剛才應該叫她和我一起爬到另一邊去地。當然我可以為自己辯解說其實歹徒這種亂槍掃射。躲在哪都並不安全。但是結果是導購中槍了。我還好好地。我沒法心安理得。

沒辦法。我現在救不了她。而且說實話她已經沒救了。我從口袋裡拿出了黎雅地手機。我們倆換了一下。我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