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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買了,就別讓它一直襬著了。”

李莎淺淺一笑,伸手接過了那個袋子。我簡直高興瘋了,雖然她接受了我的禮物一點也不能說明問題,但至少這是個很好的開始。她說了聲謝謝,然後又說:“我還一直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你好像也沒問過我。這是不是有些奇怪。”

我說:“我叫古裂,至於你嘛,呵呵,我也不用直接找你問,常去快餐店吃東西的人,又有誰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莎說:“那我先回去了。對了,下次還是你去買菜吧。那些賣菜的大媽就像跟我有仇一樣的。而那些豬肉王子的眼睛好像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看透。”

我呵呵一笑,還有下次?這太美妙了。不過,想要把你的衣服看穿的,應該也不止那些豬肉王子吧。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了,只能看她的臉,就是這張臉,看起來也是完美的。

………【第三十五章 原來我不是萬中無一】………

我以為我有什麼萬中無一的天賦異稟,所以林森特意的把我挑了出來,讓我去擔任保衛地球,維護世界和平的重任,但是很快,一系列的事實證明我沒有這種本領。

就在我和李莎吃了一頓溫馨而美妙的晚餐的第二天,天還沒亮,林森就把我從睡夢中叫了起來。我正在做夢,這對我來說不是常有的事情,我夢到了肖濛和李莎,萬幸的是,我做的不是春夢。要不然我把林森殺了的心都有。

我下樓去,林森的美式軍吉普就停在外面,這時候天都還沒亮,結果這個天殺的竟然叫我跟在他車**後面跑五公里。我靠,這太過份了。真的太過份了。自從進入警隊時那三個月的訓練之外,兩年了,我從來就沒有做過什麼大運動量的活動,他突然就讓我跑五公里,我跑得肺都差點炸了。

林森坐在車上用跑表給我記成績,結果他不斷的搖頭。這樣跑了一個月,他得出了結論,我的身體素質還是相當不錯的。可是,根本談不上什麼萬中無一。照他的說法,最多也就是“a-”級,勉強稱得上優秀,僅此而已。

但是對於我來說,這卻有點讓我意外。我竟然也能達到“a-”級的?

林森說,作為一個警務人員,一定要有一技之長。我說我有啊,我打字的度差不多也趕得上資料室和情報科的那些mm了,而且她們用電腦比較白痴,除了會打字,基本上就只能上網打泡泡龍。我至少會下載兒童不宜的好片。

這一個月來林森除了拖著我跑步,似乎也沒有正經的辦過什麼案子。除了那一次南山公園蛇咬死人的事件之外,我們真的就是幫人家修修水管啊,找一找丟失貓貓狗狗的事情。就這些破事,用得著專門成立一個辦公室來處理嗎?還“非常事務”呢。當然這不是說我不滿意,其實這樣也蠻好,比原來在檔案股輕鬆多了。跟著林森雖然說不上吃香喝辣,但是有時候跑到酒吧迪廳桑拿放鬆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免單的。當然我們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我們是有紀律的。

這天林森沒有來叫我,但是我已經習慣了天不亮就起床,然後自己跑了一個五公里回來。回來的時候遇到李莎也起來跑步,我就陪著她又跑了兩公里,看起來她也是經常鍛鍊的,我決定以後每天自己跑五公里,然後再來陪她跑,至於林森,他已經可以休息了。

就在我和李莎跑回小區的時候,我看見林森的車已經停在了樓下。我和李莎揮手告別之後就上了林森的車。

“不錯啊。”林森看著李莎的背影說了一句,嘴角邊有一溜口水。

我伸手擋住他的視線,說:“我今天跑了七公里了,你怎麼現在才來?其實我自己能跑,要不你以後也不用來監督我了。”

林森笑了笑說:“我看你是嫌我礙眼了。不過這樣地美女。憑你現在地本事還是泡不到地。我今天教你打手槍。”

靠。那還需要你教?

林森說地打手槍不是我們通常理解地那個打手槍。他把我拖到了一個靶場。在我面前地桌子上擺上了五四式、六。四式、七九式、八零式和九二式五種手槍。他先教我拆槍。他說我不比阿甘笨。拆槍裝槍應該也不錯。

我做得確實也不錯。短短几天地時間。拆、裝、射擊做到一氣呵成。所用地時間也一天比一天短。並最終停留在一個穩定地水平線上。但是用林森地話來說。也不過如此。

最興奮地是。這天林森把我拖到了幾十公里外駐軍地訓練基地裡。在我面前擺放了一支八五式狙擊步槍。更興奮地是。我會為了這個而興奮。我在這個訓練基地裡一趴就是幾個月。早出晚歸。有時候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