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最好的朋友,自己爸爸開那麼多店,她卻要靠一個宿舍一個宿舍的上門兜售化妝品才能上的起學……
作者有話要說:嗷嗷,……補更新……( # ▽ # ),表揚我吧。
☆、第三十七章見血
衛明珠母女倆高高在上的打量她們;顯然衛明珠跟張蓉說了燦燦是馬列的新女朋友的事情,所以她看燦燦的眼神跟刀刮子一樣,比看林媛還要兇悍許多。
都住一個城市,況且衛家做的又是日化的生意,開的店都是密集的商場,偶爾碰上很正常。
每次張蓉看到林媛就不舒服;當初林楓跟衛東華離婚;被自己譏諷了幾句就假清高,啥都沒要;不過就算她想要;有自己在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林楓以前就是做化妝品店的老闆娘;離婚了;只能去打零工;不過一直沉溺與失敗的婚姻中,在外面工作也做不好,之前見到幾次,都有白頭髮了。而張蓉容光煥發,名牌加身,日子十分滋潤,她非常有優越感,她覺得林楓這女人失敗的很,但是卻沒有想到她女兒倒是很厲害,由於自己生的也是女兒,老衛還時不時惦記著他前妻的女兒,讓張蓉很不爽。
老衛提一次,她就鬧一次,弄得老衛也不敢見林媛。
還有就是這化妝品店的名字,居然叫東楓,本來她想讓人改了叫東蓉的,老衛卻說老牌子大家記得住,換一個人家還以為是山寨的,很堅持,但這卻一直讓張蓉心裡有跟刺,對那對母女十分痛恨,恨不得她們消失。
現在看到林媛居然和搶了女兒老公的女孩在一起,看起來關係還頗好,她一下子就陰謀論了,沒辦法,自己做賊,想別人都是賊。
就覺得林媛一定是故意的,一定是她妒忌明珠生活幸福嫁入豪門,才破壞他們的婚姻,弄了個第三者進來,說不定當初明珠沒有離婚的時候,這個女孩就出現了,馬家根本就是故意的,最後過錯還變成她苦命的女兒了。
不得不說張蓉補腦很強大,林媛壓根不知道燦燦新交的男友居然是結過婚的,前妻還是衛明珠,要是事先知道,絕對不會讓她跟這樣極品的人扯一起。
只是現在看顧丫頭,那麼皮厚大大咧咧的人也經常動不動臉紅,明顯已經中了感情的毒了,況且自己沒有做錯事,為啥要避著她們,要避也是她們心虛躲避才對。
“我們是土鱉,沒有我們這些買東西的土鱉,你喝西北風去。”林媛才不讓步,聲音大聲起來,旁邊買東西的顧客本來聽到衛明珠的話就不舒服。
什麼叫土鱉買便宜貨,她們都在這裡買,難道就是土鱉。
現在聽林媛這一說,感情這兩人還是店裡的老闆,直接放下手中的瓶子,生氣的道:“什麼玩意,以後不來你們這買東西了。”
還有一些不買東西的,原本就閒逛的顧客,看到有熱鬧,都注意過來了。
衛明珠看到顧客都注意過來,才覺得自己一句話,把一竿子人都罵了。
上次就是林媛,這個賤人害的自己在大家面前出醜,自己前世跟她一定有仇。
衛明珠還想說什麼,卻被自己老媽拉住了。
張蓉打扮的很有氣質,像個貴婦,除了那口紅有點太紅,其他的都挑不出毛病,頭上的髮簪,衣服的顏色,大小,搭配的鞋子,還有包包,十分體面好看。
顧燦燦看著她的模樣,想到早上在廚房忙碌的林阿姨,那一縷白髮,那眼角的皺紋,那總是笑的不開懷的笑容,覺得特別刺眼。
“阿媛,我們走吧。”燦燦會想到這個畫面,林媛肯定也會,在這裡會遇上這母女倆,大概這就是林媛爸爸開的化妝品店了,想不到這麼大,以前依稀的說起,燦燦還以為就是一個小櫃檯。
林媛的身子卻跟定住了一樣,拉扯不動。
張蓉站了出來,走到林媛跟前,上下打量道:“你打扮成這樣,是想在這裡能偶遇上你父親嗎?老的不行,就派出小的,自己不行,還讓別人上,就沒有見過你這麼惡毒的女孩,也不知道你媽媽是怎麼教育你的,你居然讓人去破壞你妹妹的婚姻,讓人去搶你妹妹的老公,你還有沒有一點廉恥心。”
燦燦感覺到牽著林媛的手在顫抖。
是的,林媛是在顫抖,當年她還不到五歲,她記得那個畫面,她見這個女人,跪下來求媽媽離婚,爸爸看見了就一直罵媽媽,可是她什麼都做不了,只會哭。
她在爸爸面前說媽媽跟劉叔叔拉扯不清,爸爸還打了媽媽,她還是什麼都做不了,只會哭,哭破了嗓子都沒有用。
多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