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那名記者斷然說道:“所有人都知道不會的,不是莎朗。斯通不會。而是李霖不會,一旦拖長了,李霖就失敗了,所以他絕對不會允許這場官司拖得太久的,除非他要撤出美利堅合眾國。”
來這裡的記者都是看見了這個場景,才會全程陪同,不然的話那些記者可沒有那麼多時間浪費在這一場小小的官司裡面。
“三週。最多三週,李霖如果不能在三週以內結束這場官司的話。那麼就可以宣告他的失敗。”
陪審團對李霖的耐心是有限的,記者同樣對李霖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李霖無法在三週之內打贏這場官司,洗刷自己的冤屈。那麼在輿論上,李霖就輸了。
日後,即便是他打贏了官司,也沒有任何用處。
“有些不妙啊。”馬德里丁低聲在李霖耳邊說道,“莎朗。斯通他們是打定主意拖延下去了,但是他們拖得起,我們拖不起。”
拖!
當然拖得起,以李霖的財力,可以輕而易舉的將莎朗。斯通拖垮。但官司只是手段,他們要的戰果是洗刷李霖身上的汙名,所以他們不能拖。
“放證據吧!”
李霖本來不打算放證據的。很簡單,這個證據雖然可以一錘定音,但來源是個巨大的問題,在法院上,證據的來源不會考察,他們要查的是真實性。一旦確定是真實性,不管你這個證據是怎麼來的。都和他們無關。
但媒體不一樣,他們必定會懷疑這個證據是怎麼來的。
尤其是電話錄音,他們很容易將這個電話錄音往監控上面想。
一個華夏人,一個帶著紅色資本的華夏人居然在美利堅合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