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說:“我要努力將以後的文寫的比以前的更好。”到底有沒有比以前寫的更好,只有讀者才是最公正的評論家,不是我想要寫好就能寫好的事。儘管我常常對自己說:我寫的不是最好,但我會努力寫的更好!
“莫莫,你可能得離開一段時間了。雖然捨不得你,但無法向上面的交差。給你三天的時間,若能勸服你哥哥在拆遷合同中籤字,你還是我的同事。若你的哥哥執迷不悟還是當釘子戶,你就可能要到北片的某小學去……”歐陽龍吞吞吐吐的說著:“我教研室需要的是才女,而不是花瓶。而你兩者兼之,有魅力有才幹。因親戚的事而連累的工作不保,我很看不慣,卻又不得不做你的思想工作。莫莫,還是勸勸莫勇吧!胳膊擰不過大腿的,見好就收……”
歐陽龍苦口婆心勸說莫莫去說服莫勇以保住掃文員這個職位。莫莫靜靜的微笑著傾聽。等歐陽龍說的口舌乾燥時,莫莫淡淡的說,謝謝領導的關照,我會看著辦的。
歐陽龍笑了。心想,莫莫就是個工作狂,工作是她夢想的翅膀。愛文如痴的莫莫怎麼會捨得丟棄這份心愛的工作呢?只要莫莫捨不得,莫勇怎麼會讓妹妹難過?只要莫莫開了口,這事八成能定。哎,也不知那個挨千刀的主意,居然拿莫莫當突破口……
莫莫將歐陽龍佈置的任務認真的完成後,又檢查了一遍。然後對歐陽龍說,歐陽主任,你交代的事我都做完了。是不是明天起我有三天假可以不用來了?如果說服不了我哥,我就永遠不用來了?你瞧你,人挺聰明的,怎麼淨說啥話!就三天,好好跟你哥說,他會理解的。
歐陽龍看著莫莫微笑的著走出辦公室,有點擔心。擔心利益面前兄妹情深只是四個安慰人的話。為了消除這種擔心,歐陽龍開啟莫莫的qq空間尋找那篇曾經感動過自己的日誌——《哥哥》
【沉浸在自己的小日子太久,對親人的關心太少,特別是哥哥。昨日他去深圳路過稍坐片刻。歲月在他的額頭、臉頰刻下一道道皺紋,‘笑’在臉上彷彿是一個皺巴巴的乾癟核桃,煙一根接一根抽,鬍子亂亂的,眼神裡多了些許柔和的關心與無奈。哥哥說:‘我不在家,要多給媽媽打電話,小八【哥哥兒子的小名】就有勞你多照顧。’
我不是詩人,心中有許多感受卻難以表達;我不是富翁,心有餘而力不足,不曾幫哥哥什麼忙。想起與哥哥相處的日子,是那樣的溫馨。小學二年級出麻疹,哥哥揹著我,哄著我,得到鄰居的誇讚;誰敢欺負我,心裡想到的就是告訴哥哥;初中時,哥哥調皮的出了名,很是擔心;讀初三時,哥哥不再上學,幹農活再累也會騎腳踏車送我去學校;暑假回孃家還看到初中時寫的日記,一篇些哥哥送我上學的片段,心裡暖暖的;高中時,哥結婚了,婚後的一鬧三吵,很不如意,我卻沒辦法為他分擔;我沒遵照父母的意願嫁入豪門【或父母心中的人選吧】,哥哥理解我的選擇並勸說父母做出讓步;父親過早去世,哥哥承擔起家庭的重任;在我自考,轉正考時,哥哥盡力擔起為父為兄的責任,為我買書,為我上下奔波;在我婚後的磕磕絆絆中,哥哥總設身處地開導我,勸說我……如今工作穩定了,日子也逐漸紅火起來。也許哥哥覺得我真的長大了,才疏於聯絡……
哥哥只是個普通人,一個為生活常年在外而四處奔波的打工仔。而他曾為我撐起過一片晴朗的天空,在我成長過程中給予我數也數不清的愛。而我,我能為哥哥做些什麼呢?給予你的太少,真心祝願出門在外的你:行好運、掙大錢、平安健康每一天!】
曾為妹妹撐起過一片晴朗的天空的莫勇,還會因為拆遷的事危及妹妹的工作而退讓麼?
三天,三天的時間夠麼?莫莫的看著辦能處理好各項關係互惠互利嗎?
如果可以,在正文結尾處,我依舊想問問看文的讀者:你認為我寫的有進步嗎?儘管知道其實並沒有讀者會留言回答。
第52章 歐陽龍的小九九【一】
莫莫來到教研室半年多了,憑著一股堅強的毅力,勤學好思,已經能將工作的事處理的井井有條。這讓歐陽龍感覺她和賈芸就是自己的左右手。
賈芸是局花,愛打扮,很時髦、時尚,應付各種飯局很有自己的一套。那行酒令說的是一套套的,就是全桌的人喝趴下了,賈芸也會清醒的很。美女有美女的魅力,一句“你喝升【喝完】,我隨意。”幾乎成了賈芸的口頭禪。也是應酬時的通行證。你想,男人哪個不希望高升?你喝升,喝完這杯就高升之意,我隨意,我是女的,你得有紳士風度,我隨意就行。所以,“你喝升【喝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