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生命是如此的不堪一擊!人格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所以,當父親病逝後,我沒有哭,反而笑了,我覺得他是解脫了,卻殘忍的留我獨自忍受著一切,那一年我五歲。
而我最高興的就是七歲的時候,家裡突遭遇變故,在母親默許的情況下,他們將我賣進‘填香閣’。我當時真的很高興,我想,我終於可以過上好日子,不受打罵,還有飯吃的日子。
我拼命的學習歌舞詩畫,把我所有過去缺少的東西要儘快補回來,閣裡的媽媽見我如此乖巧,便另眼相待,請了更好的師傅教我風雅之事,更讓其它有資事的哥哥教我床帷之歡,和如何取悅女人與……男人。我每一樣都很用心的學,既然我不打算愛別人,那就讓別人來愛我好了,我要利用我的美貌,享受所有級至的奢華生活。
當我十二的時候,已經是胭脂閣裡的佼佼者,但媽媽並不急著讓我賣身,而是想多養我一年,先以藝賺足了名頭,待身體更為妖嬈時,買個金價。這些對我而言,都不重要,賣與不賣,男人與女人,都不是我關心的,我只要奢華的活著就好。
而這一年,我認識了一位女子,她經常來聽我吟唱,品我的畫,論我的詩,說我的詞語間,筆鋒下,絃樂裡,雖然都沁著喜好之色,卻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進入我的眼,觸動我的心。我心一驚,面上卻不動聲色,不否認,也不承認,繼續和她品茶,談詩,描畫。
有一日,她說要撫琴給我聽,我微微一愣,欣然邀請。當那渺然之音縈著絲絲愛戀從她指斷滑出,沁入我心的時候,那種從未有過的感覺,讓我一邊恐慌,一邊欲罷不能。說起來,很傻,原以為自己不會再愛,還是痴痴的陷了進去,而且是越拔越深,就像泥潭。
我每日守望著她的到來,卻倔強的不肯承認是在等她。她來,我喜;不來,煩躁。每天都在若得若失中度過。
待我到十三歲,媽媽終於為我張羅起首夜的金主,而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是逃不掉的,只希望那個人,是她。媽媽說,若是今晚的金主是女子,算我的好運,只要多求求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