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厲聲說道:“堂下婦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情快快說來!”羅氏用長袖抹了抹眼淚,哽咽道:“民婦羅氏,嫁木匠馬小七為妻,夫妻感情深厚。我夫與工長常清秋素來有仇,也不知他安的什麼心,昨天晚上邀我夫喝酒,我夫一夜未歸,今晨民婦出門尋找,在路上尋到我夫的一隻沾有血跡的鞋子。不是他殺了我相公還能有誰?請大人為民婦做主啊!”
說著,把一隻鞋子舉到頭頂。
陳適聽了羅氏的訴說,心想:這婦人生得病病弱弱,又哭得如此傷心,還有她相公的血鞋為證,照說不會有假,於是他喝令速傳常清秋到堂。
常清秋正在家中為清晨的事感到窩火,突然有兩個衙役闖進來,不由分說帶著他就走。常清秋知道是羅氏告了自己,心中一陣恐慌,但他畢竟是一個工長,很快就鎮靜下來,心想: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我心虛什麼?於是昂首挺胸地走進了京兆尹府。
陳適一拍驚堂木,厲聲喝問:“常清秋,你好大的膽子,竟敢因爭吵小事謀殺工友,現在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何話說?”
常清秋聽出了問題的嚴重性,急忙磕頭申辯:“小人冤枉,小人與馬小七雖說抬過槓互不搭理,但也無什麼大不了的事,小人萬萬不敢殺人。再說昨晚小人已與他重歸於好,大人如不相信,工友們可以作證。”
陳適大聲道:“傳證人!”
不一會兒。幾個木匠被帶上公堂。
陳適問:“昨天晚上,你們幾個人在哪裡喝酒?從實招來。”木匠們齊聲答道:“回大人的話,在工長常清秋家喝酒。”陳適又問:“因何事喝酒?”
木匠們又答:“常清秋是俺們的頭目,馬小七是俺們的夥伴。他們互不搭理,於是我們就備了酒菜拉上馬小七到常工長家喝酒,以圖他們和好如初。”
“後來情況如何?”
“小人們見工長和馬小七言歸於好都很高興,喝了不少酒,到深夜才散去。”
“馬小七可是同你們一起走的?”
“這倒不是,小人們見他倆喝得高興,就丟下馬小七走了,想讓他倆單獨談談心。馬小七何時走的委實不知,小人們沒有說半句假話。”
陳適又問常清秋:“馬小七是何時走的?誰人可證明?”
常清秋答道:“工友們走後,小人與馬小七又喝了幾碗。因不勝酒力就昏睡過去了。馬小七也喝醉了,他何時走的,小人娘子知道。”
陳適冷笑道:“笑話,你娘子豈能當證人?大膽刁民,你以為本官是好糊弄的嗎?你與死者半年不相往來。豈是一碗酒能化解的?分明是你趁工友們都知道你倆和好的機會,故意讓工友們先走,然後把馬小七灌醉,尾隨其後,把他殺死在回家的路上。可你聰明反被聰明誤,沒有料到藏匿屍體時把死者的一隻鞋子遺落在路旁,本官不冤枉你吧?”
常清秋大喊冤枉。
陳適大怒。喝令衙役大刑伺候。可憐常清秋三次夾棍下來,已是奄奄一息,但仍不肯屈招。陳適見再上夾棍就要出人命,只好把他押人大牢,改日再審。
再說羅氏從官署回家,穿上重孝。裝模作樣地治辦相公的喪事。她請來僧人為馬小七誦經超度,自己一邊燒紙一邊哭泣,幾次因悲傷過度而昏闕過去。一連幾天下來,連平日厭惡她的街坊鄰居們竟也跟著掉下淚來。
陳適得知此情,更加憐憫羅氏。於是每日給常清秋加重刑罰。幾天工夫,把他折磨得血肉模糊。
常清秋的娘子王氏來探獄,常清秋對她說:“看來陳適這個昏官一定要置我於死地,只是我含冤而死,還讓常家人跟著落個罵名,實不甘心。我死之後,你要聯絡工友們為我伸冤……”
說完夫妻倆抱頭大哭。
第二天,常清秋在公堂上招認,說自己被手下侮辱,心裡憤憤不平,趁工友們一起喝酒的機會謀殺了馬小七。
陳適見常清秋招供,急忙追問馬小七的屍首藏在何處。
常清秋本來就是冤枉的,哪裡知道屍首的去向?陳適急於結案,就令衙役再上大刑。
常清秋害怕酷刑,只有編造一個地方,免受這皮肉之苦。
於是他說:“那日跟蹤馬小七在半路上一刀結果了他,把屍體扔在附近的蛤蟆溝裡。”
陳適聽罷,立即派兩位有經驗的仵作前去尋屍,一旦找到屍首便可結案。
這兩位仵作一個叫周成,另一個叫王凌,他們在衙門裡負責驗屍十幾年從未失過手。兩人接到巡察使大人的命令,馬上按常清秋提供的地點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