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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楊大媽你別生氣,于傑紅大妹子你也挺通情達理,就是公安局長楊小建,過去我還幫過他,現在卻忘得一乾二淨。他不講理,欺負我這沒有權木有勢的退休幹部。楊小建憑啥能在我的房子上蓋二層樓呢?關鍵他有很硬的後臺。他的後臺一是縣委書記盧楓,二是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花月坡,上一回我看字看跳了行,喊她花肚皮,得罪了她,她與楊小建又是同學,這一次就在我身上使勁了。”

“楊小建能當上公安局長,當然還得有個大後臺,那就是縣委書記盧楓。人家都說現在官都是花錢買來的,楊局長買沒買官咱不知道,沒抓到證據也不能瞎說,可盧楓是他的後臺這一點卻是不假。大家想想,公安局長欺負我這個小老百姓,與心何忍?我今兒就是要說出來讓大家聽聽,楊小建恩將仇報,過河拆橋,大家以後跟他打交道要小心,千萬別被他的表面現象迷惑了。汪有志廣播電臺,今天的廣播就到這裡,謝謝各位聽眾。”

一開始,楊小建不知道我在幹什麼,以為人買了家庭音響,在試試機子,可聽著聽著才聽出了明堂,氣得要找我算賬,卻又被其家人攔住了,他母親楊大媽說:“你非要把房子蓋人家屋頂上,人家不吆喝你吆喝誰?你別在人家屋頂上蓋不就行了?”楊小建不是要蓋那房子,他的真實目的是要把我攆走,說:“不行,這個房子我蓋定了,我看他娘子腔母狗眼有多大能耐,有本事他就使勁廣播!掉不了我一根毛!”

這個無奈的辦法是我想了三天三夜才想出的,我想這也是一種武器,我不當官,沒有權,沒有勢,沒有錢,只有一張嘴了,我想我的這張嘴能喚起千萬張嘴,一齊來討伐他,擊敗他這種惡勢力行為,我日他個小嘰的。

我廣播一次並沒有罷休,第二天中午十二點,我又準時廣播了。這一次,**村的大多數住戶都聽到了,議論紛紛,都說楊小建太不象話,欺負人家老幹部算什麼本事。但說歸說,誰又能奈何誰呢?

楊小建對我的行為不睬,我就天天十二點鐘準時廣播。一連一個多月,我廣播電臺就沒有停過。

我的這個舉動一下子就成了一條新聞,先是在縣城裡傳開,老幹部早晨起來散步,一位老幹部手裡拿著一隻小收音機,另一位老幹部就問他:“你這機子裡可能收到汪有志廣播電臺?”一圈的人都笑。這訊息傳到鄉下,就有點神了,說城裡出了個敢罵公安局長的英雄。開始說給誰聽誰都不信,許多上縣城來的老百姓還專門在十二點趕到我的住處,聽我的廣播,聽後就信了,說汪有志敢罵公安局長,是個人物。

楊小建氣得木辦法,想告我的侮辱誹謗罪,他問了問本局的律師,律師卻說我說的都是事實,你就是告了汪有志,可你侵害人家住宅也是首先違法,倒不如不告。反正他汪有志退了,只能用嘴喊喊,你是塊石頭他是條蛆,怕什麼。

可就在這時候,縣人大開始評議政府官員了,楊小建當然也在被評論之列。有一位人大常委對公安局的工作一直有看法,此次聽到汪有志廣播電臺的訊息,很快與其他常委形成了調查材料,聯合其他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楊小建的罷免案。

這天晚上,我忽然接到蔡平的電話,要我到雉河賓館吃飯,我便如約而至。卻見鄧未來也在那兒,不一會兒,楊小建提著四瓶五糧液來了。我見到楊小建,就起身要走,卻被蔡平和鄧未來攔住了。楊小建說:“汪老,今天你才不能走哩,你一走,我這犯錯誤的幹部就沒有改正的機會了。”原來,楊小建聽說人大要罷免他的公安局長,這才害了怕,就買了禮物來到蔡平和鄧未來家,大罵自己不是玩藝,保證房子不往上接了,而且恢復原樣,但要請汪有志別在廣播了。蔡平和鄧未來這才出面約汪有志喝酒,解決這件事。

呵,我的嘴這個武器還真的厲害,終於將強勢的楊小建擊敗了,還說什麼呢?打九九不打加一嘛。算了,他願意改正,又面臨著被罷免的危險,我也得放他一碼。人嘛,別把事情做得太絕。

第二天中午十二點,我又開啟了我的機子:“汪有志廣播電臺,汪有志廣播電臺,鑑於楊局長已改正了錯誤,不在我房子頂上蓋樓了,本電臺也停止廣播。今後大家也別說楊局長的不是了,謝謝大家一個多月的收聽。”(未完待續。。)

第四十八囧;無意之中當了託――可惱

ps:  導讀:誤上了賊船不怕,怕的是與賊同舟共濟。汪有志還好,對親兒子也有原則。

我的大兒子汪蓬勃雖說民師轉了正,算是國家事業單位的人了,可由於縣鄉兩級財政早巳成了空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