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他很會體貼人,很關心我,是個溫文爾雅的氣質男,我想誰當他的女朋友都會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正因如此我才會小心翼翼的跟他保持距離,也許他這輩子犯的最大的一個錯就是愛上我。
我突然很想去觸控他那塊淤青的地方,就這樣死死的盯著他的臉頰,很是慚愧的跟他說著“對不起”
“不是每句對不起都能夠換來沒關係”他竟然對我這樣說,我愕然,接著他又笑了笑“其實這話你應該對自己說,這點傷算不了什麼,不必放在心上,倒是你永遠讓人擔心,沈諾茜,以後除非你跟我在一起才能無所顧忌的喝醉”這樣霸道的要求聽起來都很溫柔。
“遵命,不過我昨晚一整晚沒回去,毅然會擔心的,打擾了你一整晚,我想我還是”
“吃過飯我送你回去”沒等我說完他就直接打斷了我的話,看來我真的讓他擔憂了。
如果不說我們的關係,在任何人看來我們都像是一對生活多年的依舊恩愛的夫妻,他會為我準備最清淡的飲食,會在餐桌上給我倒一杯濃濃的酸奶,我想要是我現在是單身的狀態,我的心早就被他俘虜。
“你丫,一身酒味,好好洗一洗,這是我之前女朋友的衣服,總不能帶著一身的酒味回去吧,拿著”說著他就塞到我的手裡。
其實昨晚連妝都沒有來得及卸的我,一幅狼狽的樣子出門就得嚇死人,想想還是照他的話去做了。
他真的很傻,竟然說是自己前女友的衣服,只是他忘了女人獨特的嗅覺,乳白色的雪紡襯衣跟小傘裙透著一股清新的味道,這是剛剛買了不久的,經常買衣服的女生都會知道。
很多事都介於“不說憋屈”和“說了矯情”之間,我想象的到秦歌的為難,內心該有多掙扎。
送我回去的時候我雖然婉言拒絕,但是還是被他拉上了車,他說“不要再跟他客氣什麼,忘了我們曾經是最親密無間的好夥計”我無言以為,如果我們的關係從一開始,或者我從來都不知道你對我的感覺,我相信我跟秦歌會比我跟大圖還要好,還要親密,就在他車上坐著的一瞬間,我好想好想回到從前,那個真正沒心沒肺的時候。那時候的我們真好,可是卻回不去了。
我們誰都沒有說話,車裡播著我最喜歡的陳奕迅的歌曲“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到了街口,我跟秦歌說謝謝,便想要下車,就在我開啟車門的一瞬間,他突然將我拉住,就這樣在我猝不及防的時候吻了過來,就這樣輕輕的一下,我徹底的愣住,本能的第一反應不就是應該扇他一巴掌然後破口大罵“你丫混蛋”嗎,可是沒有,尤其是當他說“你差點就成為了別人的老婆”
我驚慌而逃,心裡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各種滋味一湧而來,徹徹底底的凌亂。
然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全都赤裸裸的讓不遠處的毅然看在了眼裡,我回頭的時候秦歌已經早就走了,我突然明白了為什麼他會突然襲吻過來,我想心不在焉的我怎麼這麼蠢,沒有看見毅然就在我們的前方。
“毅然,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很羞愧的想要跟他解釋。
他什麼都沒有說,毫無表情的轉過身,我知道我闖大禍了,傻子都能看明白,一夜未歸的我,跟著與我感情不明朗的另個男人出現,那樣曖昧的動作,身上的衣服也不是昨天出門的那件,種種跡象表明,此刻的我就是個已經背叛男朋友的混蛋。
我急忙上前拉住他“我跟他沒什麼”我急切的說著
“沒必要跟我解釋什麼,我什麼都不想聽”他沒有顧著我,快步上前走著。
我徹底崩潰,在我有限的詞彙量裡面除了抱歉我找不到任何適合可以解釋的詞語,有時人眼睛看見的東西雖然與事實並不相符,但是視覺的衝擊力還是會很強悍的刺激人的感官神經,無論說什麼,只要他相信自己所相信的東西,在他看來我就是在辯駁,在掩飾,再為自己開脫。
我快步走向他,回到家的時候我才驚訝的發現,毅然的行李箱早就收拾好了放在地上。這究竟是怎樣的狀況。
“毅然你這是什麼意思”我指著那些行李問他。“你就不能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嗎”
“不是不能,是沒有必要”他的態度異常冷淡。
“你別這樣行嗎,昨晚我喝醉了,要不是秦歌我就被人……”
“所以他才是你最需要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