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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的地位,不過僅限於街頭。

她能深刻的明白,樹大招風的意思,畢竟是天子腳下嘛,只要活得輕鬆自在就行了。

好了,現在也該說說眼前這個思考問題總是比金成雙深入全面的美少年鄭玉了。

鄭玉比她我大一歲,十七歲的他高大英俊,靜城書院裡頭號才子,n多閨中小姐的夢中情人,唯一的缺陷就是從小體質弱,老被胖子一夥人欺負。

七年前的那次相遇後,他們成了生死兄弟,金成雙的衣服破了他給補,她的房子亂了他給整理。

那次他和金成雙交換了見面禮,是一塊掛在他脖子上的玉。

當他告訴我這裡不是中國,是一個叫大鄴的國家,金成雙確信自己回不了家了,他便帶她去了他們家。

結果在飯桌上吃飯時,鄭母現了金成雙戴著那塊玉,又給收了回去,說那是鄭玉長大了送給女孩子定情用的信物。

金成雙當時不知道啥叫定情信物,只斷定鄭母不喜歡她。

第二天就捲了鄭玉給她的幾件衣服在城邊找了間破廟一住就是七年。

她想了好幾年才想明白,也許她是在一個機率幾乎為零的情況下穿越到了一個異世界。

住到廟裡後,幾片巧克力就收買了幾個小孩子童稚的心,那時金成雙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混混了。

六子也就是被收買的其中之一,一跟就是七年,沒少偷他們家飯給金成雙吃。

金成雙想,混就混唄,反正我也沒打算要當啥大英雄,只要餓了有飯吃,冷了有衣穿就萬事ok了。

………【第三章 小偷別跑】………

解決了胖子的事,金成雙把鄭玉一路護送回了家。(本書轉載才剛到門口呢,就聽到鄭母尖利的女高音似的罵聲了:“臭小子,你又把那小混混給帶家裡來。”

她不喜歡金成雙,不讓鄭玉和她做朋友,總怕金成雙把鄭玉給帶壞了,毀了他的大好前途。

鄭玉的父親是翰林院的編修官,官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