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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走的呢,不過真到要走的時候她又發現了新問題。

她只有一輛腳踏車。

走也不是不可以,但學校太大了,隨便去哪兒都要走半天,真帶著喬越晃一圈,這兩條腿估計也不用要了。那樣的情況林亦桐想都不敢想。光是從食堂去校門的不短的距離,就已經很讓她頭痛了,再在這基礎上加上不知道會有多遠的行程……

得了,說白了就是懶。她連下個樓拿外賣都老大不樂意,更何況在已經習慣了騎腳踏車來去的前提下步行。她覺得划不來,就連喬越也無法阻擋。

所以她冥思苦想半天,想出了個餿主意:“要不我騎車,你跑步,就當鍛鍊身體了?”

“……”喬越很是幽怨地看著她,“桐桐,我大老遠跑過來,你好狠的心。”

林亦桐下意識地抖了抖。她也知道自己的提議太荒謬,喬越能妥協就有了鬼了,只是不知道怎麼就說出了口。她便擺擺手,示意喬越忘記這回事,轉而問:“要不我問問阿華,把她的那輛腳踏車借給你?”

“阿華是……你之前身邊那個女同學?”

“嗯。”

喬越低下頭,一邊把玩著自己的手指一邊扭扭捏捏地說:“那多不好意思,還讓人家多跑一趟,指不定就會讓人家誤會成你想把我介紹給她。萬一她對我一見鍾情繼而死纏爛打怎麼辦……”

怎麼可能,她不黑死你就不錯了。

林亦桐忍了忍,才將吐槽憋了回去。然後她才板著臉對小媳婦兒一般的喬越道:“那你說怎麼辦?”

“照我說……”喬越低著頭,有些嬌羞地提議,“我載你不就好了嘛。”

林亦桐:“……”

林亦桐覺得,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事情會超脫當事人的預料。因為衝動之下人們總會幹出一些理智絕對不會認可的事情。

就像她當初買那勞什子花,就為了拍照給喬越看一樣,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可人活著不就是為了爭一口氣麼?

只是等到清醒過來,再後悔也來不及了。

就像喬越……

像什麼呢?

林亦桐隱隱約約感覺到了什麼,卻說不準到底是什麼。因而她一邊拼命蹬著腳踏車,一邊問那個優哉遊哉地坐在身後的小賤人:“喬越,你為什麼要進娛樂圈?”

作者有話要說:

☆、影帝守則十七:

並沒有人回答她。

林亦桐等了半天,也只能聽見騎著腳踏車急駛時不斷從耳邊擦過的風聲,間帶著有些衣物摩擦的聲音和路過的人模糊的說話聲。不過她也沒有期待喬越能正兒八經地給出她什麼答案,只是覺得兩個人這麼默默地蹬著腳踏車太過尷尬,想找個什麼話題來緩和一下氣氛,也省得她無聊——但現在她恍然發現,學校的風景著實比喬越親切許多,往日裡厭倦的沉默竟然成了它最大的優點。

至少在忽略身後的喬越,把注意力全放在眼前的景緻上時,她明顯感覺自己的心慢慢平靜了下來。

偏偏這個時候喬越開口問她:“桐桐,你的車哪裡買的?”

車這個詞,在喬越口中說出來,總帶上了些不明的意味。

林亦桐不知道對於男人而言車是否有別的涵義,但喬越第一次開車的時候確實異常高興。他甚至對為了讓背景襯得上他高大上的車,特意跑到凱旋門前合了個影,才將照片發給林亦桐瞻仰——雖然林亦桐並不明白此舉的用意在於何處,只當他閒得發慌。

那個時候林亦桐和喬越的關係並沒有鬧得現在這樣僵,逢年過節還會發些問候祝福。不過她實在對車一竅不通,也對喬越的炫富行為提不起興趣,便不痛不癢地誇了幾句敷衍過去了。

她沒有想到這是她最後一次看見這輛車。

她還記得喬越對她說,一個男人一輩子有一輛車,就足以看遍全世界的風景,從此再無其他。可是那樣溢於言表的真愛和那樣信誓旦旦的誓言沒過幾年就化為了齏粉,喬越換車的速度和換女朋友的速度都在飛速增長著,而他對牌子的追求也越來越高,原先在意的外觀效能使用感到最後完全變為了單薄的價格衡量。哪怕水漲船高的價格貴到賣了林亦桐也不夠折抵,那樣冰冷冷的數字卻再也無法打動她。

她還記得最初那張照片,即便是審美常為負數的她也不得不承認,藍天白雲之下,威嚴壯麗的凱旋門前,俊秀的少年耀眼得如同身後的跑車紅得熱烈。可本因被珍藏著的本因被堅守著的滿滿感情到現在還有誰記得呢?

“……腳踏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