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裡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
☆、第三章 程氏程牧陽(3)
她說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這兩句話在腦子裡繞了圈,似乎,不算近親結婚?
那天因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車開的都不是很快,等到開了三四個小時後,才開始慢慢加速行駛。真正到千島湖的時候,已經接近五點,比他預估的慢了整整兩個小時。
如此的時長,她下車都已經雙腿有些發腫。
落腳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陽,還有他們車上的司機,和那個始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孩子,四個人進了庭院。
整棟房子只有兩個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區分,餘下的竟沒有什麼不同,相同的樣貌,雖然已難免年邁老態,卻連挽髻的方式,都毫無分別。
她們並不像那兩個人稱呼程牧陽為小老闆,而是用地方語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聽這名字很有脂粉氣,後來在花灑下終於反應過來,程程,程程,不就是那個馮程程。《上海灘》裡讓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記得讀書時,特意讓人帶來國語版電視劇,就是個唇紅齒白的當紅小生,扮演黑社會老大。
由於過於夢幻,她只把這片子當日韓偶像劇來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黑幫大哥總喜歡叼著根菸,用來塑造角色形象。折讓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還有程牧陽,似乎都不是喜歡菸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來,正是黎明時,遠處的天泛出淺淡的潮紅色,程牧陽就坐在套房的客廳裡打電話。她詫異看他,剛才進來時就發現這裡是兩間臥房,本以為一間肯定是空置的,難道他住在這裡?
他看見她出來,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見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過去,在他身側單人沙發坐下來。
他在用俄語講電話,她曾經聽同住的俄羅斯女孩說俄語,可並不覺得非常好聽。
程牧陽倒是說的很好,彈舌音很清透,偶爾不經意地停頓下來,過了很久,才會繼續說幾句。
因為說的慢,突顯語調的冰冷柔軟。
她終於相信了喀秋莎說的話,比起西語,俄語更適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懶,可以單純,但又決對不會抹殺所該有的男人味和風度。
她聽了會兒,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說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電話,你都能聽懂?”
那時室友斷定兩個人聽不懂俄語,從不避諱。
現在想來,他還真是會偽裝。
“差不多,不過沒有認真聽過什麼。”他也用中文回應她時,電話還沒有結束通話,誰知道連線的那邊是誰?不管是誰,他都已經坦然交待了兩句,斷了連線:“還不睡?”
南北略一皺眉,很快又舒展開。
“想要說什麼。”他問她。
“你這幾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間套房?”
“我一直住在這間房,已經習慣了。”
“那我換客房?”
他笑起來:“如果我告訴你,這間房始終會有第三個人,你會不會覺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麼為難了?”
程牧陽說完這話,露臺上的藤木搖椅裡,忽然就伸出一隻手。
晃了晃,復又收了回去。
那個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覺的,如果程牧陽不說,她還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來:“在比利時,我們曾睡在一輛車上,剛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邊睡著了,這樣想著,是不是覺得睡在一間套房也還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聲說著,站起身從他身前走過,“記性還真不錯。”
並非是問句,而是隨口的自語。
剛才走出了三兩步,就被程牧陽拽住了小臂。南北迴頭,他說:“北北,我記性始終不錯,這裡,”晨光裡的他舉起右手,用兩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陽穴,“一直記得你。”
這樣的距離,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離得太近了,她看著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應。沉默了會兒,終於扯起個微笑:“你不覺得,你認識過的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