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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個親媽都在身邊兒,“人販子”怎麼敢拐?

要沈琰不是豆包的親媽,這孩子得每天鄙視她一百遍。

沈琰嚴肅的說:“我什麼時候教過你憑外貌判斷一個人的好壞了?”

這話說起來倒有些嚴重了,豆包一時有些傻眼。

顧承銘幾乎都無奈了,他不得不打斷母子兩人的對話,平淡的說:“我不過是他鄉偶爾遇到當年拋棄家庭的前妻,看起來過的並不太好,一時起了憐憫之心罷了。再者說——”

他目光微微對向豆包,聲音有些泛冷,“我對別人的孩子沒有興趣,更不會把跟我沒關係的孩子拐跑。”

沈琰臉上血色一下子褪了個乾淨,不再說話,重新把頭轉向窗外,看不清表情。

豆包對顧承銘說的話聽的似懂非懂,只是剛才媽媽與這位叔叔“唇槍舌戰”,他倒是能看的出來媽媽不喜歡他。於是豆包就悄悄把屁股挪了一下,往沈琰那邊兒挪了挪。

沈琰感覺到兒子的靠近,她心裡默默泛酸,抬手把豆包攬住,沉默的發呆。

顧承銘也沒有說話,同樣把頭轉向窗外。前面老張為不小心又聽到一“驚天”秘密而忐忑。

拋棄家庭?我的天,當年原來是這位沈小姐拋棄了顧家大少爺啊?

新聞新聞啊……我說好好的小兩口怎麼就離了婚呢?哎。

老張不住的感慨,饒是他把速度開的很慢,半個小時後也到了沈琰的住處。

沈琰沉默的拉著豆包下車。顧承銘隔著車窗打量前面這棟房子和周圍的環境。剛才說他過的不太好恐怕也是留了情面的,如此一看住處,過的好壞用“不太好”來形容顯然是不夠的。

當年離婚沈琰得了一大筆贍養費,足夠她下半輩子即使不工作也衣食無憂,甚至可以過的很好。

顧承銘並不是一個很吝嗇的人,更何況是對待與他有過一年夫妻之情的沈琰。即使最後是沈琰先提出離婚,並且不給任何理由,在法律上講,顧承銘是完全可以不給她一分錢的。一年夫妻關係,顧承銘無法不承認他對這份婚姻並沒有中途放棄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