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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我幾乎都快要樂得唱歌了,因為這種反季節的愛好,估計他聽見之後會刺我幾句“神經病”之類的話,可沒想到回答我的竟然是迴音,我就好奇了,他沒有交際圈的,而且就算他要去找林飛,他也會跟我打招呼的,這大雪天的。他能夠去哪裡?

我急忙從包裡拿出手機想給他打電話,結果跳出來的卻是他的簡訊:“對不起,我必須走了,我知道我這樣做是不對的,也許從我愛上你的那一刻就是錯的,但是我想我不能再繼續錯下去了,你就當從來都沒有認識過我,就當跟我的一切就如同做了一場夢一樣。”

因為太煽情,看過之後。覺得他在惡作劇,我還嘀咕道:“今天愚人節嗎?這是什麼鬼?”

然而等著我回撥的時候。卻是他的手機已經停用的語音提示,什麼個情況?此時我有點點急躁了。開啟他房門的那一刻,我這才真正的開始心慌,我算是明白什麼叫做“心慌”了?那基本上是一件空房,除了地上的地板磚在外,其餘的都不在了,昨天我還在這裡跟他一起研究他那幾個比商務電腦稍微高階點的電腦,他說他可以用好幾臺電腦打怪獸,還說要教我,不過我看了一夥兒就沒什麼興趣了。

再回到客廳,去了他的書房,發現很多關於他的東西都不見了,包括衣服鞋襪、用過的碗筷瓢勺都不見了,我彷彿就真的跟做了一場夢一樣,這個房子至始至終就是我一個人在住,完全找不到另外一個人存在的痕跡。

“這是什麼情況?”我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問道,難道我在做夢嗎?我甚至想咬自己一口,不過此時,門鈴響了,我一驚,急忙去開門,什麼走了?這肯定是假的,他一定在跟我玩笑,門一開,果然是一張熟悉的帥臉、俊臉、還是一張充滿歉疚的笑臉,不過可惜的是不是吳名士,而是林飛。估縱布血。

“哈嘍!”他臉上堆著笑朝我打招呼,“有些事情,阿名讓我來給你做個交代!”

我咆哮道:“那個殺千刀的死哪裡去了?”我好像一隻兇猛的大老虎獠牙舞爪的,把林飛嚇得都不敢進門了,等著我心情平復了,林飛才開始他的稱述,遞給我一份資料道:“這是離婚協議書,解除了婚姻關係,你就可以再嫁人了。”我眉頭皺了一下,老孃是要在五年內完成“三嫁”的偉大使命嗎?

然後林飛再遞給我一張支票道:“這是阿名給你支票,不多,不過應該夠你生活一段時間,三十萬。”

尼瑪陳家的360萬我都沒要,我能要你的30萬嗎?我可能覺得太冷清了,所以我在客廳裡鋪上了瑜伽墊子,擺上了電磁爐,做上了火鍋,天大的事兒,我也得吃飽不是,我厭惡地瞧了林飛一眼,把嘴裡的冰激凌吞下去,問道:“他哪裡來的三十萬?又重操舊業了嗎?”

這貨可真是不爭氣啊?是害怕他重操舊業後,我打他、罵他、跟他離婚,所以先下手為強嗎?

林飛擺手道:“不不不、沒有沒有,阿名很聽你的教導,這錢是他從我這裡借的,以後他會還給我的,據說裡面還有包含了你拿出來租房子的錢以及從你爸爸那裡拿來的錢,這個數目是有點少,不過阿名說了,如果以後你有經濟困難的話,可以來找我,我會無條件幫助你的。”

不養他這個閒人,我爸爸一個月的退休金能夠讓我活兩個月好嗎?我怎麼會有經濟困難?我鼓著眼睛問道:“別說這些沒用的,他滾哪裡去了?他媽的,第一次見識到離婚還能委託人的,是不是去辦離婚證的時候,他也不會出現?”

林飛重重地點了點頭道:“他不會再出現了,他說他很對不起你,但是男人志在四方,沒道理為了個女人綁住手腳啊?”

“志在四方?他有什麼志?要做一個天下皆知的神偷嗎?”說著說著我就淚如雨下,林飛完全搞不定我,只能邊陪著我吃火鍋邊看著我流淚,我暴躁如雷道:“既然他要志在四方,當初為毛要跟我結婚(還不是你逼的),為毛要說喜歡我(可能是被你氣的),幹嘛要跟我滾在一起(可能是被你勾引的吧,也可能是生理需求)。”我指著林飛道:“你最好給我把人交出來,否則我饒不了你。”

“我真不知道,知道也不能告訴你啊,我跟他是一邊的,他讓我不告訴你,我能夠做出這種背信棄義的事情來嗎?”氣得我差點沒把翻滾的火鍋湯都潑在他的身上,我邊扔著他帶來的離婚協議書、支票邊罵道:“你給我轉告吳名士,讓他最好乖乖地給我出來,老孃可以原諒他的惡作劇,如果把我給惹毛了,我就把地球給炸了,炸了……”,林飛基本上從家裡爬出去的,還說:“我、我轉告,我一定轉告,我還會把我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