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簡直就是光宗耀祖、改變家族命運的大機遇,我自然不會放過。
公司決定從二三十個實習生裡面挑選出幾個比較優秀的正是聘用,作品就是最好的代言,那段時光應該是我在服裝設計上最努力的時光,除了倒追陳子傑,我從來沒有那麼認真的做過一件事情。
柳茜畫了一張圖,但是她覺得不好,棄之不用,我覺得很好,於是我就徵求她的意見,讓她將圖稿給我,她答應了,於是我新增了一些自己的創意在裡面,完成了一套服裝的設計,反響也十分好,得到了公司與領導的認可。
然而就在我認為轉正無憂的時刻,一頂“剽竊”的帽子蓋在我的頭上,做設計這一行的,不管是設計什麼,最害怕的就是“剽竊”兩字,這就是行規裡的大忌,誰犯了這樣的錯,會被同行瞧之不起的,也不會有哪個公司會用一個剽竊別人作品的人。
柳茜這樣設計我,可見她對我怨恨有多深刻?而我,就是那麼的天真,完全沒有想過她會這樣對付我,這就斷送了我在設計方面的所有出路,然而結局總是出乎意料的,那就是設計部總監秦天意,在我跟柳茜各執一詞的時候,在大家分不出誰對誰錯的時刻,他果斷地選擇相信我,他沒有明確的說是柳茜在說謊,他只是把最後一個轉正的名額給了我,這樣的結局讓所有的人都在心中明瞭,是柳茜在說謊,而不是我在剽竊,也因為此事,柳茜不得不離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