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很奇葩的群體,你榮耀的時候他們可以讚美的你直想飛昇成神,可如果你落魄了,他們也可能罵你罵得不堪入耳!
而相對來說,宇宙裡面的“神”就實在了許多!蕭放知道了,那些神不是徒有虛名的,他們至少來說都是精神上的強者!
蕭放其實很喜歡冷眼看世間百態,因為。這會讓他有種超凡脫俗的感覺,這種超脫,可以讓他用最理智的方式去面對一切事情,最近。隨著精神力的增強,蕭放覺得自己這種想法越來越嚴重了。
蘭洛王馬仔也說道:“陛下,這事情我會搞定的。我可是放逐之城的宣傳部長,這點事情可難不倒我!你還是去休息或者碼子吧。”
看到這個文字。蕭放立即有些無語,為什麼在放逐之城自己總像一個傀儡君主呢?遇到事情肯定都是自己一邊玩去!
不過。蕭放轉念一想,這又何嘗不是他們保護自己的方式?再則,放逐之城本來就是實行的君主立憲制,也就是說,管事的是總理,自己只需要當好精神信仰就可以了,嗯,基本上就是有事沒事拜拜的那種……
可能,蕭放這個君主唯一的作用就是準備好戰鬥的“糧草”,偶爾發點單章鼓舞一下士氣。話說,這精神信仰其實還是蠻好當的嘛。
這樣想,蕭放心頭也就好受了許多。作為一個碼子的,蕭放能做的就只能是用更好的作品去回報大家了。所以,蕭放略微思考了一下,便開始在電腦上寫起《伯納德的盛典》來。
雖然他說存稿無用,可是,畢竟這是一個網文的世界,更新還是非常重要的。
自己的支持者都比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榮譽,自己又有什麼資格來破壞自己的榮譽呢?
在蕭放寫書的同時,寧靜也在仔細看著蕭放給她的合約。
作為一個學霸,寧靜在法學上的天賦完全可以當一個法學家了。所以,蕭放給出面試題根本就沒有什麼難度。
蕭放總共給了三個合約。
第一份就是當初和點點網簽訂的《蘭洛王傳奇》電子版權和中文出版的合約。
第二份是和點點文化公司簽訂的《蘭洛王傳奇》除去英文中文之外,其他語言版本的電子、出版、改編電影漫畫等等的所有版權交易合約。
第三份,則是點點網發給蕭放的關於《伯納德的盛典》的s級版權交易合約。
第一份合約的重點就在於《蘭洛王傳奇》作為奇幻大漂流的參賽作品,蕭放不但在分成比例上和點點網是四六開,而且,點點網擁有蕭放下一本書的優先續約權。如果蕭放離開點點網,需要再付出一本書的電子版權和從點點網獲得總收益的百分之十。
第二份合約則簡單了許多,重點就在於當點點文化公司再次轉賣《蘭洛王傳奇》的版權,蕭放可以獲得點點文化公司獲益收入減去兩億華夏幣的百分之五十。而在之後,蕭放將不再獲得版權買賣的收益。
第三份合約,這個s級版權合約和第一份合約沒有多大差別,點點網同樣擁有簽約作家下一本書電子版權以及違約百分之十的收益,只不過在作品收益分成比例上變成了點點網百分之三十,作者百分之七十。
儘管寧靜很仔細地尋找這三份版權合約的漏洞,但她的確沒有找到什麼漏洞。畢竟,點點文化公司可是有專門的律師團隊,對於這個版權交易的合約做了相當仔細的檢查,從法律層面來說,除非是國家法律變化,否則,這三份都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合約。(未完待續。。)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不成功便成仁
放下合約,寧靜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開窗遠眺一番遠方。
三份合約,仔細看下來,足足花費了寧靜兩個半鐘頭的時間。
對於這份工作,寧靜到也說不上很喜歡,只不過,既然是自己好朋友的未來老公的事兒,寧靜也就相對地仔細了些。
微微想了想,寧靜就撥通了李雅軒的電話。
李雅軒此刻正在做晚餐,接通電話,這才知道寧靜把合約看完了,想問蕭放一些事情。
李雅軒立即把電話拿給了還在打字的蕭放。
蕭放接過電話,立即回了一句:“你好。”
“蕭老闆,你這三份合約我都看了,從法律層面上來說,這三份合約毫無漏洞。不知道你想要達到什麼要求?”寧靜很自然地說話,並沒有因為蕭放是自己的老闆就顯得很拘謹。
蕭放對寧靜的態度並不在意,而他自己也還真的沒有什麼老闆的威嚴,所以,聽到寧靜的話,他很快就回應道:“是這樣的,我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