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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等著吧

跟球隊的管理層還有老闆一起吃了飯,林輝也算是就這樣安頓好了。現在的問題就是簽約,還有搬家了。

關於簽約,林輝這個知道勞資糾紛會愈演愈烈的後來者,也是想拖一拖的。

“no,老大,你對這個可能是有誤解。”

只是,布利斯卻是比林輝知道的更清楚,聯盟有關於新秀簽約的明確限制的。林輝此舉顯然不妥。布利斯也是趕緊給林輝補一補這方面的知識。

當一名球員在首輪選秀被選中時,選中他的球隊必須和他簽定一份期限至少為四(3+1或2+2)年的合同,而在第二輪被選中的球員所在的球員球隊則可以“擁有“這名球員三年時間,但是球隊不一定要和他們簽約。如果一名球員和經紀人簽約的話,那麼他就將會自動結束大學學業。如果新秀遭到放棄,他將成為自由球員(非受限制)。球隊與新秀簽約後,60天內不能把他交易出去。

NBA對於首輪秀的第一份合同有非常細緻的規定,這一規定的初衷,一是為了避免那些骨骼迥異天賦異稟的球員因為沒有得到讓自己滿意的報價,而遲遲不肯與球隊簽約的情況;二則是為了避免出現那些毫無經驗的菜鳥卻得到比一些老將更高的工資。

在1994年的時候,那時候還未實施這一規定,當年的狀元秀格倫-羅賓遜遲遲不肯簽約,漫天要價,有流言顯示他想要一份為期13年總金額在1億美元左右的鉅額合同。最終,他和雄鹿簽訂了一份前無古人,也一定後無來者的,十年6800萬美元的新秀合同。

NBA在第二年,也就是1995年,推出了關於首輪秀工資限定的規定。

從這一年的NBA選秀大會開始,首輪秀球員的工資都會根據他的選秀順位做出嚴格的規定。在勞資雙方每一次簽訂新的勞資協議的時候,都會寫明在勞資協議的有效期內,每一年所有新秀的基礎工資。

所有的首輪秀的工資都是2+2的形式,兩年合同+兩年球隊選項。

勞資協議中會給出所有首輪秀的前三年(第三年球隊選項)的基礎工資,球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與球員商討要支付的工資,浮動範圍為80%-120%的基礎工資。

第四年,同樣是球隊選項的工資,則是在第三年的基礎上增加一定的比例。本賽季的狀元秀增加26.1%,第30號秀則增加80.5%。

在執行完四年合同後,球隊可以給球員開出報價合同。具體金額和第四年的薪水以及他的選秀順位有關。

當球隊給球員開出報價合同後,該球員將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母隊有權利匹配他和其他球隊簽訂的任何合同,來將他繼續留在球隊;球隊也有權利不給球員開出報價合同,這樣的話,該球員將成為完全自由球員。

此外,為了保證球隊的利益,即使球隊的薪金總額已經超過了工資帽,球隊也可以在符合上述工資範圍的前提下,用“新秀特例”和球員簽約。

林輝完全的聽懂了。他也是知道了掘金對給自己開出來的合同是有多豐厚了。

“那我們就差不多可以簽了是吧?”

布利斯還是搖搖頭,

“不,老大,剩下的事交給我來談吧,我保證給你爭取到最好最好的合同。”

布利斯這麼說,林輝自然是無條件信任的。只是,他還是有那麼些疑問。

“布利斯,那年限是2+2好,還是3+1好啊?”

“其實都差不多。都是球隊處於主導地位。但是,現在球隊基本都是籤的2+2的合同。”

“哦這樣啊。那......”

“這個也不是問題,我可以這麼跟你說......“

林輝其實問的都是一些小事,不過,布利斯基本上是熟悉得很,看來是真的在這方面下過苦工的。聽說這貨還去考了證書的,是個專業的職業經紀人呢。

林輝把這些事全都交給了布利斯。這些都是布利斯這個助理兼經紀人應該乾的活。

林輝剛回到酒店,也是很快就接到了密密麻麻的電話。親朋好友打過來一遍之後,預高的老校長,哈佛的領導,還有很多泛泛之交,甚至是陌生人也是打來了電話。

林輝接到的地35通電話是來自喬丹的。

“你小子可以啊,我還沒退役呢,你就這麼想讓我退役了啊?”

“哈哈,喬老哥,那你就別退役了,來,跟我一起玩玩吧。”

說到退役不退役的問題上,喬丹還是感慨萬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