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英朗的閻如笑,滿意頷首。“你也長大了呢。你這雙眼,誰都不會錯認你是當年忘忘的孩子。”
“是,老太君。”閻如笑縱再張狂,禮數還是周到。
“嘻,笑兒,還不過來拜見孃親。”小人兒偎在父懷,適時拋來一句。
被點名者又好險滑跌當場。
“清寒,你說,這事該當如何?”明太君目注孫兒。
明清寒環攬女兒,目注閻覲:“你若真愛她,該想著,如今的你與她並不般配,你該為了她的幸福,退出一步。”
忘愁撇唇未語,只將一對美眸投到閻覲板緊的臉上:嘻,當真不敢扯動大的表情呢。
閻覲的雙眼,始終圍著那粉色人兒兜轉。她看他時,兩人的目光便做了膠纏。“我只想忘忘幸福。”
“說得好聽。”明定瑜不屑道,“她一個小丫頭,思慮自不成熟,如何斷定自己幸不幸福?你也不想自己的年紀,你還敢……”
“混帳,你在對誰說話?本少爺的老爹也是你能大呼小叫的麼?有膽出來,與本少爺單挑!”
“怕你不成?”
“來啊!”
“來就來!”
一對少年,血氣方剛,院子裡見真章。
上官自若接到侄兒臨去的眼色,也回以心知肚明的手勢:好好教訓那小子的臭嘴,此地為你老爹護駕的,有我。
所有人都懶得理會那兩人,眼下,迫在眉睫的,是釐清他們心肝寶貝的這筆詭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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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大結局後;尚有有關人等的番外奉上;各位可不要急著走開哦。
第四卷 第十六章(中)
“閻覲,你要忘忘幸福,便該知道,她如何才能幸福?一個與她年貌相當、白首到老的夫君,方能有條件給予她幸福。而你,不肖我多說,你該知道……”
“爹,你錯了。”忘愁正身,行到室央,小臉兒端肅,“他若自以為為我好,不來迎我,我一生一世都會恨他,縱算真嫁了別人,那恨也難消除,便也很難拿全心等我的夫君,可以想知,人家又怎會拿全心待我?幸福又何從言起?”
忘愁小腳邁到與閻覲足尖相觸,抬眸,彎出甜美笑靨,“年貌相當又如何?我要的,是一個為了能配得上我律己十五年如一日的相公;要的,是一個可以不顧世俗眼光可以大方無懼地站到我的長輩前求親迎親的相公;要的,是一個脾氣百般不好為我卻忍了你們冷言冷語的相公。”
看著那鳳瞳內溫度急升,她笑顏盛放得更形嬌豔,“當日,他為了我永在塵世輪迴,棄了千辛萬苦得來的東西時,我聽聞時,好是幸福。儘管因此陽壽折損,躺在那裡,看見了牛頭馬面前來勾魂,我仍然幸福;也想著,哪怕難有來生,今世有一個男人為我曾不顧一切,我仍然幸福。”
“忘忘……”閻覲薄唇蠕蠕,鳳眸灼灼。
“爹,娘,幸福,要當事人說話才算得數。你們僅僅以我是你們生的,以我年幼不省事為由,否決了我對幸福的體認,你們便是錯了。若是不信,也可答我一句,爹和娘,算得上年貌相當、郎才女貌的結縭楷模,又是滿堂富貴,兒女成雙,外人憑此可以斷定你們是一對幸福夫妻,而你們的心中,是否也做如此認同?”
無人應答。淩水煙仰賴丈夫可以出言援聲,而後者,垂眸未語。
“這個人,以前曾有很多事不討我的歡喜,所以,我不要他,躲避他。那時,我也不是不幸福。幸福由來便不是別人能給的,自己心中的溫暖,自己認定的快樂,也只有自己曉得。幸福,也由來不是旁觀者給下的定義,我的幸福,只有我自己的體認才做得數。”忘愁轉身,“太君奶奶,您曾受情傷,又半世受寡,您幸福麼?”
太君悠然一笑,“我掌握住了自己的人生,一世未攀附在任何人身上存活;堅持了自己的秉念,未苟同於世間弊俗。我能愛人,也為人所愛,半世受寡,心境卻不曾荒漠。我自然幸福。”她確信了眼前的人兒,是“她”無疑。她與閻觀弼的過往,也只有對“她”說過。這個小丫頭,若非有前生二十多年的記憶,又如何能領悟得這些?
“也即是說,如果太君奶奶當時苟同了塵世弊俗,為人做妾,縱算表面上金堆玉砌風光無限,自己的心不安寧不認同,也不會幸福,對不對?”
“對。”太君含笑頷首。
“自己的幸福,只有自己認得。太君奶奶的幸福是獨立自主的人生,而忘愁的幸福,”她收眸,回到面前這張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