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觀察員能夠發現一些疑點,但這些疑點又不是太明顯。
這時候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是向上級報告好呢?還是不報告好!
這報告吧,萬一是自己看錯了,也就是那個地方其實沒有越軍坦克的潛伏,那麼一通炮火過去少說就是十幾萬。這時代那十幾萬可是了不得的東西。所以如果出錯了就是要受處分的。
從這一點來說。也可以看出這時代的兵有多單純,他們完全就不會想想自己這是在為國爭光用自己生命的代價在保衛邊彊。那有時會出些錯也是正常的誤差,怎麼還會因此而受到處分呢?!
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而且因為這樣的問題受到處分的事在這時代我軍部隊中還不少,這也使得許多戰士在戰場上對於一些不確定的目標。比如懷疑是越軍炮兵陣地,但卻因為沒有確定而不敢向上級報告從而坐失戰機。
這樣的結果,就是越軍的潛伏一次又一次的逃過我軍偵察員的“眼睛”並對我軍部隊造成想當程度的傷亡。
簡而言之,這種政策其實違反戰場上“寧可打錯也不可放過”的原則的。也就是說,為了節省一些國家的經費,付出的代價卻是戰場上戰士的生命。
“楊營長!”這時陳副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