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人質的狀況。
簡單的說,就是他們是兵,他們的作戰思維還停留在戰場上那種“敵人朝我射擊,為了自保我就朝敵人射擊”的那種狀態,而沒有考慮是不是可以儘量的避免傷害無辜的百姓或是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將兇犯拿下的可能。
想到這裡我沒好氣的衝著那幾個兵吼道:“就因為這些理由你們就把子彈打向自己的百姓?如果你爸你媽在裡頭你們會這樣做?!”
我這麼一說那幾個兵就沒聲音了。
“什麼情況?”我鐵青著臉問著趕上來的張勇。
“報告!”張勇回答:“發生一次小規模的槍戰,兇犯在客車裡開槍殺人,說是讓我們放他過去,不放他過去的話,他隔十分鐘就殺一個人!”
“唔!”聽著這話我才明白為什麼戰士們會急著開槍。
應該說這時我們就處在一種兩難的境地,放兇犯過卡那是不可能的……他這一過去那十有**就會找機會溜了。的確,咱們是可以在後頭跟著,但兇犯很有可能就會玩把人質丟下車讓我們忙著救人而無暇追蹤的那套把戲,其結果就是人質的傷亡也許會更大。
在這個前提之下,不開槍就意味著每十分鐘要死一名人質,反而是開槍還有可能擊斃兇犯阻止其行兇,雖然這很有可能會誤傷百姓,但這種誤傷其實跟兇犯每十分鐘殺一個比起來也許還會小得多。
“狙擊手佈置好了沒有?”我問著張勇。
在這時候就是狙擊手發揮作用的最好時機了。
“佈置好了!”張勇朝身後的高地上揚了揚頭,回答道:“只不過狙擊手也起不了作用,一方面是因為視線差,能看客車內部狀況的只有車窗,太低、太高視線都會被擋著,而且裡頭乘客多,再加上兇犯也有很強的反狙擊意識,總是藉著人質的身體掩護,所以……”
聞言我不由眉頭大皺,碰到這樣的事還真是不知道怎麼解決。
這時又聽到客車裡頭一個聲嘶力竭的吼聲:“放我過去,再不放我過去我要殺人了!”
接著就是“砰砰”的兩槍,客車裡頭再次傳來一陣驚叫。
“不要亂來!”我舉起小喇叭朝客車喊道:“我們正在向上級請示放你過去,你也是當過兵的,知道我們當兵的做不了主。如果你再殺人,那反正人質都要死在你手裡,我們沒辦法也只能強攻了!”
“你他媽的嚇唬老子!”裡頭的聲音惡狠狠的叫道:“老子早就不在乎這條命了,有這麼多人墊揹我他媽一點也不冤。廢話少說,給你們十分鐘時間,再不放行老子就開始殺人!”
十分鐘……
十分鐘能做什麼?
話說咱在戰場上打生打死的有些年頭了,雖然也有碰到過難題但還從沒碰到過像現在這樣動不動就是一條無辜百姓的生命的難題。
這時我才意識到武警這活遠不像我之前想像的那麼簡單。
正文 第 768 章 狙殺
現在我似乎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強攻,二是狙擊。
然而這兩個選擇似乎都不是什麼好選擇。
首先是強攻。
當初我只想到將歹徒困在公路橋上使其無法逃走,公路橋兩邊是深壑,我們武警官兵再在兩頭一堵,歹徒那就是插翅也難飛了不是?!
但我沒想到的是,這樣歹徒的確是跑不了了,同時我們也無法對其展開強攻……能進攻的方向就只有前後兩個方向,歹徒站在中間透過玻璃就能將我們的動作了解得一清二楚。更何況他手裡還有一把56衝,一旦發現我們強攻,就像他說的那樣,他很快就會對車內的人質開槍。
那可是一把56衝,而且至少還有三、四個彈夾,那每個彈夾都有30發子彈,車內的幾十個百姓可不夠他掃幾下的。
另一個選擇就是狙擊。
可就像張勇說的一樣,歹徒是躲在車裡,因為角度問題我們很難看到目標,更何況歹徒還有很好的反狙擊意識,一直都在利用百姓替自己打掩護。
我也有考慮過利用直升機索降對歹徒展開突襲,但一來武警連本身對索降還不是很熟悉,二來索降突襲過於危險,主要的危險來自於車窗上的玻璃門都是關著的,而且車外亮車內暗,這樣一來那玻璃窗對外面來說就像一面面鏡子一樣,從外面很難看到裡面的情況,而從裡面卻可以將外部看得一清二楚。
這樣一來就算我們能順利的索降到車窗的高度,卻因為無法及時發現歹徒而讓歹徒搶到了先機,這不管對百姓還是對武警戰士無疑都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