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個名額弄到手。第一天執勤的時候,沙副司令找我談話,剛說了幾句,一個小姑娘走進來對我說她要玩騎馬打仗,沙副司令笑眯眯的叫我陪他女兒玩。”
可能這段經歷讓趙海龍很不舒服,說了幾句話就不再說,換了個話題。“第二件事是我離開第三軍區前生的。當時大司令的外甥因為酒後駕駛撞傷人,還不肯讓傷者坐他的車去醫院急救,怕弄髒車座。這件事鬧的很大,雖然大司令找了很多人幫忙說情,沙副司令還是判了大司令的外甥八年刑期,並撤銷軍籍。”
李小青不覺得八年很多,如果他當軍法官,這個人渣最少要在監獄裡待上十來年。
“事後我見到大司令親自登門找沙副司令,兩人生了爭執。我無意中聽到一部分內容,大體是撞人的司機不是大司令的外甥,而是沙副司令的女兒。車是大司令外甥的,他載著沙副司令的女兒兜風,沙副司令的女兒想學開車,導致這次車禍。大司令的外甥承認是自己開車,完全為了沙副司令的女兒頂罪才這麼說的。另外,之所以拒絕送傷者去醫院救治,是因為沙副司令的女兒不喜歡血腥味。”
說到這,李小青覺得一股寒氣從脊樑骨升起,慢慢滲透進心臟。這兩父女到底是什麼人呢?這種沒人性的事兒都乾的出來?
“趙哥,沙副司令憑什麼敢往死裡得罪大司令?他就不怕…。”
“你不瞭解沙副司令的家世,沙副司令的父親是開國元勳之一,他的老丈人當時還健在,是第三軍區第一任司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