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手頭的銀錢都不多,如果能夠出一個合適的價格,那麼我想不過是違心的說一句話,不會有人會拒絕的。”
錢可是好東西。
如果迦南願意出銀子,自然有大把的人願意主動上門來幫忙。
但是,迦南卻並沒有像鳳歌這般的樂觀:“如果等人說了再給錢,那能有幾個人相信?可若是先給錢再辦事,要是人跑了怎麼辦?”
倒不是心疼那幾個錢,而是眼前時間緊急,容不得再浪費時間折騰。
“簡單,你先給一部分訂金,等完成了任務再給剩下的不就結了?”
對伊甸大6的瞭解,鳳歌明顯要比迦南在行:“何況,還可以簽訂合約,如果不按合約辦事,是會付出雙倍賠償的。”
合約,是伊甸大6為了體現公平,而設立在玩家與玩家之間的系統。
只要去雜貨鋪購買合約書,在上面寫下相關的條款,然後立約雙方簽字便會自動生效。一旦違約,所付出的的代價會依照合約規定執行,而一旦完成了合約上的條款,合約的約束也就會自動消失。
如果之前古道鋒他們在進入副本之前能夠要求與她們簽訂合約,那麼可能眼前又會是另外一種結果。
“為了保險起見,簽訂合約自然是最穩妥的。”迦南想了想,可最終還是選擇了前者,原因不是別的,而是合約書的價格在眼前來說,實在是有些高的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