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一章)
“威爾,你今天晚殺了快200的殭屍。 .”
“殺殭屍不難,不過浪費。莉達,你是知道的,這些殭屍只是一群行屍走肉,打死他們並不會有什麼好的收穫。特別是這些殭屍的原型,崑崙人可都是連鐵器都沒有的傢伙。如果說他們身有哪些東西值錢,估計是把他們的遺骸進行高溫處理鍛造出來的有機化肥粉末。”
隨著一輪非常無聊的打活靶活動,湯威爾對於把子彈,炮彈浪費在殭屍這種身無長物的東西身是非常不情願的。然而,他自己也明白哪怕殭屍沒什麼價值,更是鐵拳人圖謀消耗日麥人彈『藥』物資的一種卑劣手段,不打殭屍肯定是自尋死路。尤其是殭屍這東西對活物有著如同本能一般的獵殺慾望,再加殭屍自帶的瘟疫會感染屍體使其變成殭屍大軍的一員。
“辛苦你了。”
“謝謝。”
作為一個內心有著好戰慾望的日麥人,湯威爾不否認自己在戰場獲得了女『性』佔主流的貝茲學院所無法領會的快樂。不過他現在有了曼莎,而曼莎現在很有可能已經有了他的孩子。為了曼莎,他不能出事;為了她跟孩子,他不能跟自己爺爺、老爸一個命運。
曼莎無論如何,絕對不能重複『奶』『奶』的故事,也不能成為又一個湯家的老寡『婦』(跟曼莎滾床單滾的次數一多,她那嬌嫩的雙唇已經清晰無誤地表達過她是打心眼裡地愛自己。主動開啟雙腿奉獻出自己珍藏多年純潔的她,對於能懷他孩子的事實那是誰都要高興;特別是現在的曼莎也是不再多言,在確認自己生理期沒有來之後,她是非常喜歡躺著自己身下任由自己反覆往育兒間注入他自己的精華『液』。由此看來,純情的她真的以成為湯家的一名媳『婦』而感到光榮,更為自己能第一個懷湯家的孩子感到驕傲)。
“那現在你這樣坐在塔樓裡休息?不用找人陪你?”
“有戰友在夠了。”
湯威爾可不是一個恨不得溺死在溫柔鄉的人,即使他也挺喜歡跟曼莎一起的時間,可是他還是搖了搖頭,他現在得跟其他人一起打殭屍。因此他將手裡的藍波通用機槍交回之前負責機槍,現在被薩滿急救完畢的戰友手。至於他現在的主戰武器,森主半自動步槍,他想了想,還是交給了莉達。
“給我?”
“莉達,你手裡沒槍,危險。”
“我用不著,你……給迪雅吧。”
古莉達非常清楚他的意思,只是槍這個東西對她而言是一種負擔。不過她看了看旁邊,林迪雅正在給另外一個被拉瑪蘇噴出來的綠『色』『液』體腐蝕的傷員進行治療,因此她將森主步槍交給了迪雅。
“這是一號槍,你……威爾你……”
“迪雅,拿著吧。其實你們這些穿著軍裝的女『性』男『性』更需要用槍。”
實際,湯威爾的這番話語也正是很多日麥人男『性』所秉持的女『性』優先持槍理念。或者其他國家乃至地區的認為他們日麥人腦子不好,女『性』優先持槍豈不是讓男『性』遭殃嗎?然而,湯威爾自己手裡面還有兩支槍——萊曼半自動套筒手槍與安可雙管手槍,步槍這種容易手,也容易打得準的武器還是給女『性』用吧。更何況當初的日麥人在建國之前發動的大革命,女『性』優先持槍的觀點是偉大而睿智的國父所提出來的。死活不用手拉栓動槍械的日麥人也正是因為當時的女『性』難以『操』作的緣故,手動型的栓動槍械直到現在都是讓日麥人從至下保持著一種抗拒的態度。
再加槓桿步槍的精度在一代又一代槍械設計師的改進下,精度與『射』速都不會輸給鐵拳人還在使用的任何一款旋轉後拉機步槍。女『性』在使用方面更加不會為槍身不夠平直,突出的機匣鉤掛衣物而感到煩惱。
“你怎麼辦?自己再設計一款步槍?”
“不。我想買一款不同於軍用制式的步槍。像你家的泵動式步槍,我是不會光顧的。”
說起這個泵動式步槍,拉一下打一下的慢節奏對他來說簡直是受罪。如果不是日麥帝國明規定,凡民間擁有的步槍類武器只能扣一下扳機打一發子彈,且不能擁有手槍把,可拆卸式彈匣,消焰器,刺刀座,摺合式槍托這五種之其兩種以特徵,場主泵動式步槍這種可拆卸式彈匣供彈與下掛刺刀座的東西是絕對不太可能在日麥人的領土出現。儘管這玩意的精度水平不算低,完全不虛鐵拳人還在用的栓動步槍。
只是對他自己來說,他用肯定是會用,不過手感方面不佳外加不如槓桿式可以單手甩槍膛,所以他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