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肯定要摺疊好。原因無他,追求近距離壓制火力的衝鋒槍『射』速會相當高,『射』手臨急臨忙掏出來使用的時候,摺疊起來的槍托完全不利於快速瞄準目標進行『射』擊。而伸縮型槍托或許短了點,但是槍托尾部完全可以抵在腰,讓『射』手進行快速概略『射』擊。
所以,綜所述,他的新衝鋒槍的提把設計成可拆裝型,伸縮型槍托,不設計刺刀座。全長長度最好能控制在70厘米左右,重量3千克下即可。必要時除了使用正常的30發11x24毫米手槍彈供彈之外,湯米衝鋒槍原來的50發大彈鼓必須得通用。畢竟,隨著他見證的戰鬥越多,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最好能有大容量的設計,以免『射』手時不時地處於經常『性』換彈的尷尬麻煩當。
其實話又說回來,他現在手裡的這杆雷爆突擊步槍要不要搞一個50發彈鼓?30發彈匣在他這麼一支每分鐘700發的突擊步槍會不會眨眼打光?哪怕他這槍設計了快慢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