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一章)
相於後面兩個女子在小聲聊天,湯威爾可是在處理思危公司的電報。
看到這裡,他是想都不用想,直接批覆不行。他設計雷爆突擊步槍的原因正是鐵拳人已經差不多人手一把路榮突擊步槍,個人感覺日麥人不能在這方面落後於人才提供雷爆的。讓雷爆突擊步槍打亞音速步槍彈不是不行,但是他個人覺得這會嚴重削減雷爆突擊步槍的『性』能。
至於以後有沒有人會接過他的班,真的在他的基礎搞消音突擊步槍,那不關他本人的事。反正他沒授權讓別人這麼搞,別人想搞也得必須得到他的同意(20年專利絕對有效)。
其實話又說回來,使用槍械進行遠距離消音暗殺,他不是沒想過。然而,這對消音器、子彈、槍身內部結構都是考驗。不然為什麼布萊恩連長他們還使用手弩之類的東西作戰。那正是因為他們都清楚,火器發『射』的聲音是永遠都沒有辦法徹底消除的。更何況搞遠端暗殺,他可是看過最新型號的81迫在發『射』時只會發出輕輕地“篤”聲,能把炮彈打到1000米以外的地方。起槍,炮彈能提供的大範圍殺傷力才是最好的保證措施。
直接否決完思危公司的異想天開後,彌勒公司的電報件那是讓他感到驚訝。因為這不是特叔寫的電報,而是新一代納什槓桿獵槍的設計師齊亞帕寫給他的。
“關於消音器能否用在納什槓桿獵槍面……呃……這些人怎麼一個個都喜歡在槍面安裝消音器?”
手槍、衝鋒槍裝消音器他湯威爾能理解,可是獵槍……好像也行。只是獵槍這東西大多數『射』程在50米,甚至更短的距離才能有一定的殺傷力。因此,他想了想,獵槍貌似也沒有規定不能在槍口安裝消音器。所以,他給齊亞帕還是老老實實地回覆個人的意見,以及他親自使用納什槓桿獵槍的感受。
這樣,他在書桌寫完好些電報回覆件,接著他發現林明頓武器公司的請求信——幫忙設計警用制式手槍。
警用制式手槍,這個東西可是在大遠征之後才提出來的。長久以來,日麥人的警用制式武器一直都是採用軍隊退役武器的,但是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軍用制式武器基本都是大威力的玩意),警用執法部門的幹員大多數都會自行採購更為合適,且威力要小一些(防止誤傷)的槍械與其他裝備。於是乎在八年前,警用執法部門才統一確立了9x22毫米手槍彈作為制式手槍彈。
不過問題也來了,確定一種子彈後應該用什麼槍。警用執法部門內部吵了起來,光是轉輪派、自裝(自動裝填手槍)派兩夥人的爭吵直到現在都沒有停息。唯獨是他湯威爾轉讓專利給迪雅的榮威半自動步槍,與另外一款名為短劍的衝鋒槍能成為警用制式武器。獵槍、轉輪、自裝全部沒有塵埃落定。
當然,根據他在德卡城的情況來看,那裡的警察採用的獵槍都是以泵動式獵槍(林明頓武器公司的招牌武器)為主。如此看來,他湯威爾可以確定一個事,林明頓武器公司估計是從軍方的輕武器招標當退出,全心全意在警用執法部門這裡開啟突破口。所以……畫個設計圖不難,但是林明頓武器公司用不用,那不關他的事,反正他有全套專利,完全不會當吃虧的人。
“乾脆這樣,18發彈匣,夠你們用的吧!”
為了讓林明頓武器公司好受點,湯威爾直接18發彈匣,讓這隻發『射』9x22毫米手槍彈的有絕對充足的火力。同時為了讓警用執法部門後勤不會為供彈具發愁,他的18發彈匣可是特別說明能在短劍衝鋒槍面使用。
像他們湯家祖傳武器,湯米衝鋒槍的彈匣能在戈工衝鋒槍,魅可衝鋒槍面通用一個道理。至於不消音器,警用執法部門用得著這個?他們又不是特種部隊,需要進行潛入暗殺之類的任務。執法部門應該不會在並非光天化日之下的環境,偷偷『摸』『摸』地在外面進行執法工作吧?
當然,關於警用執法部門的轉輪手槍,那也不關他的事情。好歹彌勒公司的熱軋折轉式六連發內建擊錘式轉輪手槍,跟儒格公司的金門側擺式單雙動混合扳機六連發轉輪手槍誰也不放過誰。兩個公司的轉輪手槍哪怕他更喜歡熱軋轉輪手槍,但是他這個有份參與改進熱軋轉輪手槍的設計師還是閉嘴巴會較好。
尤其是彌勒公司跟儒格公司之間有不愉快過去,被彌勒公司辭退的大才魯爾,他的孫子還是儒格公司董事長。這個情況加歷史恩怨,魯家人怎麼可能會給彌勒公司有好臉『色』看?現在再加發了一筆橫財吞併掉好幾家企業的林明頓武器公司,他敢保證三方在警用執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