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更是現實成本與加工難度的需要。只不過在日麥帝國,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原因,國內禁止出現迴轉步槍而已(法律這種東西……沒辦法,日麥帝國國會里頭那些制定法律的大老爺們比誰都要頑固不化。而且脾氣方面,基本不會太好。除非是自己扶持的那種,不然像她這樣的軍火商只好自求多福)。
不過再認真想想,採用泵動式槍機的槍械真的適合卡萊一族使用?就算這回訂單裡頭的槍是發『射』手槍彈,拉動套筒的幅度也不會太大……難不成是誰向諾林商行採購,諾林商行向林明頓武器公司再要一萬杆步槍?
管這麼多幹嘛?掙錢才是王道!反正自己這個馬林公司只是代工生產其中四千杆,加每一杆三十發10x33毫米強化型無殼手槍彈而已。
而且……10x33毫米無殼強化型手槍彈……儘管自己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一直在總公司倉庫鋪塵,完沒多少人問津的子彈型號居然有人大宗收購;但是……別再想了!簽字!蓋章!管他買來幹什麼!有人收購倉庫裡面的存貨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