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章)
“我說龐鎮長,你這樣跟我說,我……我會很難辦的。說句實話,你都既然背了鍋,那就乾脆背到底。”
“苗先生,說句不好聽的。從我被人發配到琅嶠鎮的第一天開始,我就是因為意見跟他們不合的原因一直在琅嶠鎮度過無數風風雨雨。可是我也不希望自己會成為今天這樣的角色,豬頭人跟日麥人在琅嶠鎮的地盤裡開打。這……對於我來說,感覺非常糟糕。”
“然後呢?”
“我可以加入你,但是可以答應我,琅嶠鎮的人們不能被戰火波及。”
“這才是最難辦的。琅嶠鎮這地方其實比我現在所處的港都城更有戰略意義,其他地方可以不優先修建,唯獨琅嶠鎮必須修建堡壘城牆的工事。你們的戰略位置實在是太重要了。”
在苗好根的別墅內,龐宇平以一副落魄無奈地模樣,看著別墅裡頭的白膚金髮藍瞳的女僕給他沏茶,他是完全失去之前跟眼前這位子爵大人說話的底氣。
沒辦法,自己的民兵太廢。看到豬頭人那副獠牙從嘴裡頭冒出來的模樣後,一個比一個跑得要快。就此看來,哪怕他出的錢再多,那個叫湯威爾的日麥人一邊將隨從的女性變成孕婦,一邊從自己國家搞來槍械讓他滿意,最基本計程車氣精神勁不行,說什麼都是白搭。
武器裝備的優勢並不能讓一幫廢物變成英雄或者勇士。
“現在我是完全沒辦法,那些日麥人的數量越來越多,特別是手裡面有槍的,我……是完全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當過兵的。”
就像龐宇平說的,由於琅嶠鎮境內的租借地已經是一塊治外法權之地,租借地內實行日麥帝國的法律。別說持槍的軍警一樣不缺槍炮武器,就連民眾都不是好惹的存在。誰會想得到哪怕是一個個據說都是有著火爆身材,夏季到來時還會穿得比較少的日麥人女性會這麼兇殘地亂槍打爆豬頭人的腦殼?
因此,苗好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接著把自己的計劃書拿出來給龐宇平好好拜讀一番。
“這個是我的方法。我們國家積貧羸弱,連150毫米口徑以上的火炮都造不出來。要想把日麥人趕走,硬來,死路一條。所以,我個人想了想。豬頭人以及背後的宗主派接下來會不斷派兵攻打琅嶠鎮,你守不住沒事,讓日麥人擋著。你只要藉助日麥人這面盾牌躲在後面,該開發的開發,該種地的種地。”
“把日麥人當槍使……”
“這是代價,日麥人在琅嶠鎮畫租借地的代價!現在的宗主派兵力佔下風,要想在戰場上佔上風,就得抓壯丁!你要是希望自己這塊流放地不受獨立派的荼毒,就只能這麼幹!”
“這……行!我同意!”
伴隨著龐宇平拿走自己的檔案,苗好根那是一臉沉重。因為他知道龐宇平借寇自重的計劃完全完蛋,還非常有可能讓宗主派的豬頭人找個機會消滅掉。所以,他得好好把自己的繩套栓緊,龐宇平不能放過。只要逼他上絕路,他才會乖乖地投靠自己(就龐宇平作為賣國賊獨立派的一員,他是逃不過最終審判,與政治清洗)。
與此同時,湯威爾則是發現豬頭人原來是有自己的折轉式轉輪手槍。特別是剛剛大使館武官派人把樣品與相關的9×19毫米無殼手槍彈一起送到自己工作坊桌面後,他是歪著腦袋優先研究起9×19毫米手槍彈。
“分量比9×17毫米手槍彈要重,要是沒猜錯,這子彈應該是用在消音手槍或者衝鋒槍上面的。”
“那跟我現在的這把海德衝鋒槍相比……”
“安娜,你這把海德可是發射11×35毫米手槍彈的傢伙。要是沒有雷爆突擊步槍,你這海德衝鋒槍估計就是一款非常適合用來掃街的武器。”
對於羅安娜手中常用武器,海德衝鋒槍,湯威爾只能說她其實也是一名大口徑愛好者。因為她的個人專屬手槍,皇家成員特供的遼原側擺式轉輪手槍發射的11×35毫米手槍彈是日麥帝國比較罕見的子彈型別。一方面由於該子彈威力強大到25米內一槍打爆雙足飛龍腦殼,另一方面就是價格……畢竟這怎麼說都是皇家特供的子彈型別,一發11×35毫米手槍彈的價格等於十發11×24毫米手槍彈,除非是相當有錢的熟手獵人與皇室貴族成員,否則11×35毫米手槍彈是不太出現在尋常人家之中。
以及,同樣也是因為其威力相當強大的緣故,一直給他當首席女性助手(連孩子都能用自己的肚皮,親自給他生下來的那種)的林迪雅名下的馬林商行則是冒著風險研發了專門發射11×3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