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章)
“那龐宇平鎮長知不知道他自己……”
“知道。龐鎮長自己比誰都希望日麥人的巡洋艦沒有出現在琅嶠鎮。可是協議不是他簽署的,是黃勝英簽署的,他,沒有能力拒絕,更不可能抵擋得了來自日麥人。”
“誰?”
“獨立派的對外聯絡負責人之一。龐宇平他比誰都不願意簽訂這份東西。然而夏瑤你也明白,無論是龐宇平,還是黃勝英,他們都是棋子。獨立派裡頭真真正正有說話分量的,不是他們。”
“現在的獨立派領袖叫什麼來著……範其迭?”
“是的。這人的先祖還曾經把一對雙胞胎姐妹嫁給初代為側室。只是隨著初代的去世,范家與苗家的關係就沒有那麼融洽了。畢竟你也知道當時的范家是伯爵之家,而我們只是子爵之家。伯爵送兩個女兒過來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監視控制子爵,保證苗家能好好聽話給自己幹活。”
雖然苗好根話說得相當不好聽,甚至有物化女性的嫌疑;但是桑農公國貴族之間沒少把自己家的女兒當成工具,用來拉攏各路有用的人馬。
“可是范家現在也都沒落了。那個範其迭完全沒有繼承伯爵的爵位與稱號。真正能繼承范家伯爵稱號的,不是他,他也還不夠格。”
“當年初代娶了范家的雙胞胎姐妹當側室後,她們兩個人加起來為初代生了十二個孩子。而這十二個孩子後來也迴歸到范家,跟范家的後人婚配,所以范家現在是跟苗家有一定血緣關係的。當然,夏瑤,就我們這副臉孔,那十二個孩子肯定不是跟范家的嫡子嫡女一起的。”
“庶子庶女開分家?”
“對。不過說這些也沒有什麼用。獨立派不止範其迭一個人,各種雜七雜八的人都有。”
“所以呢?獨立派不怕自己讓人戳脊梁骨?日麥人可是把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門開始到琅嶠鎮,儼然把琅嶠鎮視為自己的領土。要我說琅嶠鎮是因為有日麥人的巡洋艦停泊,桑農公國沒有辦法在巡洋艦的炮口下說話。而且無論是哪個說客,他是說也說不過大炮,以日麥人動不動就開炮替代談判的性格。我敢說獨立派會永遠失去琅嶠鎮,以及其他租借地。”
“以及租借地會遭到宗主派的襲擊。”
“什麼?啊!不好!”
苗(萬)夏瑤立刻明白自己丈夫在說什麼,租借地協議只是獨立派一方面出租國土,獲得外國勢力援助而簽訂;另一方面可是意味著擁有國家名分的宗主派其實是可以派兵攻打琅嶠鎮,乃至其他地方的租借地。
當然,現在的宗主派是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大動干戈的。更不可能正面與日麥人的軍隊來一場明刀明槍的大戰,光是去年日麥人粗鋼年產量高達2880萬噸。而桑農公國才622萬噸,哪怕鐵拳人能從自己的2265萬噸抽點出來,也不可能跟日麥人叫板。
要知道日麥人的巡洋艦不是玩具,上面的炮口更不是假的。她也不相信日麥人會無聊到隨便焊接一根鐵管當炮管,用來狐假虎威恐嚇桑農公國的人們。而且日麥人現在除了155炮,一炮打爆整條街的254毫米口徑的重型攻城炮據說本來就是從海軍艦船上拆卸下來的。因此,哪怕她自己清楚龐宇平早已對獨立派心生厭惡且越遠,可是面對著日麥人的堅船利炮,龐鎮長是不得不選擇暫時低頭。
畢竟日麥人不善於口才,能武力解決就武力解決才是最好的方式。
與此同時,抱著各自孩子回來的薩氏姐妹可是拿出自己的設計圖給某個從不需要為自己股間而煩惱的幸運兒。
“這個是……曼莎,轉輪手槍……你覺得桑農公國的人會要?你是知道的,10×33毫米無殼手槍彈在我們國家屬於賣不出去的物資。”
“威力比不上11×35毫米無殼手槍彈,後坐力方面比9×33毫米手槍彈強。”
“你知道的話還賣?”
“威爾,那得看人,看誰上門買槍。”
“什麼意思?”
“薄利多銷。”
唔?
對於抱著孩子的曼莎的話語,湯威爾那是一臉的苦笑。因為桑農公國不像全民合法持槍的日麥帝國,槍械文化與相關知識沒有日麥帝國厲害。更不要說什麼人人都知道怎麼用槍之類的事情。
所以10×33毫米無殼手槍彈這種在威力還行的子彈,與曼莎手中自己設計圖裡說明的陽成六連發轉輪手槍從理論方面可以猜測到比較好的銷路。至少很適合琅嶠鎮的這些民兵,以及其他地方的桑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