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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家裡看到母親擦眼淚,她說:“媽媽,法院判決了,你應該高興啊,怎麼還——”媽媽怕琪霏傷心忙說:“高興,高興,青楓跟隨她爸爸回家去了。”

琪霏說:“豬錢要回來了,我要留500元,做進山的路費,其餘的600多元給你留用。”媽媽說:“窮家富路,你把那錢都帶著,咱不是說好了嗎,賣豬的錢做你進山幫助鄭大夫尋找弟弟的路費。”媽媽接著說:“孩子,這些天來你到法院打官司連車都不坐,真虧了你了,按說你應該好好休息,可是咱們放心不下鄭大夫呀。”琪霏說:“媽媽,我明天起早走,你放心吧。”琪霏睡覺了,媽媽連夜為她預備路上吃的乾糧和用的物品。

雞叫頭遍琪霏就起床了,她穿上媽媽給她預備的原來爸爸上山穿的衣服,青褲子藍上衣,頭系白毛巾,腳穿解放鞋,腰扎一條蹬山帶,背上揹包中有衣服乾糧和水,手拿一把砍柴刀。天剛亮男兒裝束的琪霏告別了母親出發了。一路上日夜兼程,餓了吃,困了睡,僅用兩天一夜就到達瞭望海寺。

鄭軍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