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你說他們怎麼就不說點好聽的呢?
烏鴉嘴!
我想也沒想就把它給掏了出來,一轉身,半秒鐘都沒猶豫,衝著曾小娟的腦袋就給砸了過去。
明遠上回開玩笑說我以前跟古豔紅打過架,殺過野豬,彪悍得一塌糊塗,我當時還不信,現在東西一上手,頓時有一種氣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還沒反應過來呢,就被我幾下給砸暈了……
汽車哧溜一下滑出車道,徑直朝路邊的小花壇衝去,我狠命地踩住剎車,終於在撞上路燈之前把車給停住了。但汽車的腦袋也夠嗆,前頭撞得都變形了,估計得花不少錢來修。
我小心翼翼地從車裡出來,周圍很快就有人圍過來,我還瞧見穿著制服的警察往這邊走。
聽說是綁架,那警察盯著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腦袋探進車裡,回頭趕緊接通了對講機,“派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然後,不由分說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覺得,他似乎有點不大相信我的說辭。
等後來明遠他們趕過來的時候都快十一點了,一夥人臉色都很難看,直到瞧見我安然無事地坐在警局,又聽警察說綁架的人已經被送去醫院後,他們這才露出複雜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來就應該這樣”,就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有王榆林和古恆在,我這回總算順利地“釋放”了。古恆說從曾小娟的車裡找到了訊號遮蔽儀,手機裡也有和人商量細節的簡訊,所以算是證據確鑿。至於她綁架的目的是什麼——這會兒她還沒醒……
這事兒我們商量著沒告訴我爸媽,要不,還不嚇壞他們兩老。送我回去的時候,明遠就說我被同學給灌醉了,結果還捱了老爸好一頓埋怨。
曾小娟的事兒就算是這麼結束了,我一點也不想知道她後來落了個什麼結局。明遠也沒跟我提過。事實上,她只是一個不相干的人。
我們的婚禮在兩天後舉行。婚禮熱鬧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恆幾個朋友外,現場大部分都是我們家的親戚和同事。劉家兄弟沒有過來,只打電話給了明遠,又託人送了禮。我總覺得,他們對我的出現似乎還是不大能消化。
由於古恆和劉浩維都沒有結婚,為了自己的將來著想,他們並沒有大肆地鬧洞房,王榆林又一向是個有分寸的人,所以我們很順利地過了鬧洞房這一關。只是晚上爸媽非要我們去新房,說這是規矩。
於是,我和明遠不得不驅車近一個小時去渡過我們的新婚之夜。
城郊車少,明遠不自覺地就把車開得快了些。
結果,就在一個丁字路口拐彎的時候,我們險些撞上了人。
這一瞬間,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雖說剛才我們很嚴格地遵守著交通規則,但是不管怎麼說,要真撞傷了人,這心裡總會不好受。
我們倆趕緊衝下車去檢視傷者的情況,還沒近身,那人就慢吞吞地扶著地面站起來了,是個老人家,看不出多大年紀,身上又髒又破,臉上的表情——我怎麼說呢,或許這麼說一個被我們撞車的老人家不大合適,可我怎麼看怎麼覺得他有點兒猥瑣。
“老人家,您撞到哪裡了?”明遠趕緊上前去攙扶他,“我們送你去醫院檢查。”
老頭子理都沒理他,眯起眼睛瞧了我們兩眼,忽然把嘴一咧,露出滿口的豁牙,“嘻嘻,沒撞到。”
明遠明顯被雷住了,愣了幾秒沒做聲。
那老頭子起了身,健步如飛地就走了,一會兒再看,連人影都瞧不見了。
“怎麼怪怪的?”我拉了拉明遠的衣服,哆嗦著道:“你覺不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這個老頭子?”
明遠茫然地搖頭。
我們剛準備回車上,明遠忽然“咦——”地一聲,驚訝地蹲□子,從地上撿起一個碧綠碧綠的指環,臉上頓時色變。
“是他掉的?”我問。
明遠不說話,只愣愣地看著那指環,過了許久,才拉過我的手,將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掌心,“這是你的……”
“我的?”
“94年你出車禍的時候……”
晚上我做了一個長長的夢,夢裡的一切始於1981年……
作者有話要說:中午一邊看電影一邊吃飯,結果吃得忘記了,把準備的一天的食物一頓全給吃了,撐得我都快哭了。我現在終於相信我朋友吃撐得哭了半個小時絕不是誇張,真的會= =
正文完結,後面補番外。。。
哎,又要開始明遠視角了,真不習慣啊,這娃兒太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