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什麼,芝麻大小的武官而已,可在漕丁運兵中做個把總,那就是響噹噹的大人物了,千里運河漕船過萬,漕丁運兵十餘萬,附從幾十萬,一共不到五十名把總管轄,財雄勢大權重無比。
這等人物所說的大生意果真不小,第一筆就是四萬石糧食,按照時價付現銀現錢,還有後續的生意。
四萬石的數目說起來不小,幾百萬斤的糧食,可也就是幾十艘大漕船的運載,在清江浦的米市上雖說不算小數,可也不能說怎麼稀罕,漕糧每年從南運到北的官方數目就是八百萬到九百萬石,這僅僅是遇到京師的數目,各種常例規費等等加上,總額足有兩千四百餘萬,好年景還不止這些。
官賬和實數差距一千六百多萬石,這些數目就是在地方上徵糧的官員吏目差役,漕運上的漕丁運兵一直到總兵總督,京師戶部以及各位大佬的常例好處。
米麥糧食值錢,但必須要賣出去才能換成銀錢,漕丁運兵以及運河兩岸相關拿著糧食換錢換物不過是小打小鬧的揩油,真正大宗的就是幾個運河樞紐重鎮的糧商貿易,天底下吃漕運吃漕糧的各路人馬,特別是中層和高層,他們的好處都是來自於這邊。
漕糧北運實際上就是南糧北運,湖廣、江西、浙江和南直隸各處的糧食,透過水路陸路先在各處設定的節點繳納,然後彙集到南直隸的幾處樞紐重鎮入倉,再之後才會透過漕船運輸北上。
原本彙集漕糧的運河樞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