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中午,瘦猴的生日酒開場了。胡雄偉那天裝扮得有些時尚,大花襯衫領子下三顆釦子不扣,敞開領子露出胸肌,頸子和手腕上都套著黑色的佛珠。
他和三個陪酒的小姐一起被瘦猴招進包房。走進大包房,裡面已經坐滿了十多個年齡不等的人。
胡雄偉先來了個抱拳道賀,對著瘦猴說:“祝賀哥子三十大壽!我是專門陪哥子們喝酒的。”
眾人大喜,咂舌道:“吔!瘦猴還安排了男陪!”
胡雄偉坐在兩個男的中間,對一個小個子舉起一杯紅酒說:“來,哥子!喝酒!”
“好,喝!”對方一口悶了。胡雄偉也一飲而盡。
在一杯一杯又一杯喝酒的同時,胡雄偉卻在立起耳朵聽他身邊的兩個賊聊話。
一個說:“哥子,你最近吃皮了喲?”另一個說:“沒得啥搞頭。吊吧吊。”
胡雄偉聽得懂他們的黑話,皮就是錢,吊就是一千,吊吧吊就是千多元。
胡雄偉熟悉這圈子賊,這是社會最底層的垃圾,屬一群無業遊民,他們都是一夥一夥的組成結構,夥與夥之間,彼此既聯絡又各自為陣,扒得的錢一般都要分贓,老大主管分贓,在扣下大頭之後,然後論功行賞。
這幾年“大鑷子”不入夥了,是個獨行俠,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而“大鑷子”的功夫在賊圈裡傳得很響,他只要無事就愛鑽商店,到商店卻只光顧賣各種女包男包的地方,他對各種樣式的包都有研究,一般知道包內有幾層,放錢夾的位置是靠內還是靠外。
一旦有新的樣式上市,他就要將包翻來覆去看個夠,記下了它的特點後,放下包走出商店。
“大鑷子”走在街上,一般是先看包再看人,看見滿街的包,他就知道哪種包裡有肥皮,哪種包裡不會裝皮,連皮款放在哪個位置他都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那個大案被盜的包就是世界名牌LV,他在那女管理員的包內光現金就搞走八千元。
那天走訪車上的目擊者,是胡雄偉做的筆錄。那兩口子說:“車上並不打擠,幾乎人人都有座位,被扒包的女人坐在前排椅子上,挎包背在肩上。”
他們發現坐她後排的一箇中年男人,掏出刀片,輕手把包包一託,刀片在包側劃開一條口子,然後用長長的鑷子伸進包內,夾出一個紅色的錢夾來。
那人動作之敏捷,前後不過一分鐘就到手了。
坐在後排的幾個人都看見的,可沒人敢吱聲。因為他在錢包得手之後,就將一把雪亮的匕首拿在手上玩耍,等車停站後,只見他像兔子一樣飛也似的躥下車去了。
等車開時,車上的人才對那女人說:“你被扒了包”,那女人一看被劃破的包,伸手進去一摸,就大哭起來說:“你們看見都不喊我!”
後面的幾個人說:“哪個敢喊,他手裡有匕首。”
從目擊者的描述中,反扒隊得知那個賊,太陽穴科長了顆紅痣。就是那顆凸出的紅痣確定了“大鑷子”為重大嫌疑。
胡雄偉的酒量是了得的,適合當專業陪酒員。在隊上他的酒量可稱頭把。他可以大碗大碗地乾急酒,也可以長麻吊線喝綿酒。
有次去土家族某地辦完案,晚上吃飯,按當地的規矩先喝三大碗“包穀燒”,幾個隊員都不敢恭維,公推胡雄偉作代表。
胡雄偉從命,連喝三大碗,然後又一碗碗接著喝下去,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結果,對方一個個的喝得不見人影了,剩下的一個問:“我們土家族喝酒個個都是漢子,請問你是哪個民族的?”
胡雄偉笑笑說:“我是蒙古族!”
那人聽完,連忙甩著腦袋說:“散席,散席!”從此後,胡雄偉便得了個“蒙古族”的雅號。
高翔曾經這樣表揚過他的酒量說:“只知道是個警官,沒有想到還會開飛機吔!”
這會兒,胡雄偉像是個磨心,抵擋著十來個賊的酒杯,個個也都走過兩巡。頭腦還很清醒,但他故意裝出點醉意來,走動有點東倒西歪,說話有些帶拖音。
他聽見有人在談論中提到“大鑷子”三個字,便端著酒杯又湊上前說:“大,大鑷子,我認得到。來,喝,喝酒。”
那兩人已經醉眼朦朧,但沒答理胡雄偉,各自說著各自的話。還是那娃精靈,獨門衝,各人找食各人吃。
另一個說:“最近沒見他出來了,是不是飛到外面去了。”
“不可能的,他走到哪裡都要帶上他那個靚妹的,那娃我曉得,我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