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案件成功告破,高翔回到重案大隊,8月3日剛剛完成報捕工作,晚上19時15分,雲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報警:家住天寶街對面的個體經營戶雷飛波孫女雷芙蓉(5歲,幼兒)於下午17點多鐘被店內自稱“章小河”的員工綁架,綁匪要求雷飛波10分鐘之內匯款3萬元至其指定農行賬戶,否則後果自負。
接警後,高翔帶領專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走訪。經詳細詢問受害人雷飛波,他陳述當日下午5點多鐘,全家準備在店內吃晚飯,未見孫女雷芙蓉回家,全家人在鋼材店四周尋找,一直未見其蹤影。
正在尋找之時,雷飛波接到本店員工“章小河”(鋼材店錄用時登記的身份證:章小河,27歲,雲州市雲陽區人)的電話,稱其孫女雷芙蓉在他手上,要求雷飛波十分鐘之內匯款3萬元至其指定的戶名李志偉農行賬戶,否則要撕票走人,永遠見不到孫女雷芙蓉的屍體。
剛開始,雷飛波以為章小河是鬧著玩的沒予以理會,後來又陸續收到章小河的威脅勒索簡訊,雷飛波這時才肯定雷芙蓉被章小河綁架了。
為了孩子的安全,雷飛波及時穩住他,以籌錢為由拖時間,直到晚上七點多鐘報案。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高翔覺得案情複雜,迅速報上級啟動命案偵破機制。
按照雲州市局黨委和刑偵支隊大案隊的安排,大隊由高翔、魯帥帶隊,分幾步有條不紊的同時開展工作:
1、迅速上網查詢“章小河”的具體真實身份,派一專班赴雲州“章小河”的老家開展布控工作。
2、聯絡治安大隊及城區四所社群民警,查明“章小河”的租住地及開房住宿記錄。
3、聯絡雲州市農行,迅速查明嫌疑農行卡號的開戶資訊及持有人具體身份資訊,近期流水明細及對該卡進行管控。
4、聯絡雲州市聯通公司,迅速查明勒索手機號XXX008的登記人具體身份資訊,調取該手機號近一個月的通話記錄。
5、對勒索手機號持有人進行外圍調查及時實施抓捕。
經過數小時的調查,各小組將資訊反饋到專案組,勒索手機號的持有人為李志偉(28歲,雲州市望梅鎮人),打款農行卡號的持有人為李志偉,“章小河”的租住地無從查實,錄用身份證為假身份證,其真實身份有待進一步查實。
同時,從雲州也反饋過來資訊,雲州登記地址沒有章小河這個人。
高翔透過話單分析,案發前後勒索手機號和手機號XXX404,XXX526聯絡頻繁,經查詢這兩個手機號,發現持有者正是在蘇江打工的“章小河”女友張馨。
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不敢貿然接觸張馨。結合雷飛波的後續陳述,章小河是3月19日到飛波鋼材店應聘的,6月20日開始到店裡上班,平時“章小河”自稱是雲州人,和家裡人關係不好,很早就出來打工,還在雲州市“大唐朝”當過廚師,平時寡言少語,不與人多說話。
偵查工作此時陷入僵局,現在唯一的抓手就是李志偉。透過調查,李志偉有前科,有賭博的惡習,外債較多,經濟據拮。
李志偉會不會作這個案呢?他會不會鋌而走險呢?此時李志偉的嫌疑迅速上升。
李志偉在哪裡?“章小河”在哪裡,是何許人也?李志偉和“章小河”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呢?雷芙蓉現被綁至何地,安全嗎?一切的疑慮與不安籠罩著整個專案組,氣氛一下緊張起來。
8月3日20時15分,李志偉被高翔所帶專案組秘密抓捕。
經受害人辨認李志偉不是他店裡的員工“章小河”,李志偉的嫌疑被排除了,他的聯絡方式是XXX387,XXX717,李志偉在詢問中提到他和自稱章小河的人是去年在打魚店認識的,經常在一起玩,關係較好。
當時“章小河”聲稱是雲州人,以前在“大唐朝”當過廚師,過去十天前“章小河”在飛波鋼材店打工的時手上沒錢用,叫朋友打款,稱他手上的建行卡轉賬要手續費麻煩,把李志偉的農行卡借去用,到現在一直未歸還。
李志偉還反映“章小河”女朋友是思河的,現在在外打工。
至於勒索手機號的登記人為何是他的資訊,李志偉分析可能是在和他一起玩的時候把他的身份證偷去辦的卡,他沒去過“章小河”的租住地,其女朋友一次都沒見過,其他情況更不瞭解。
結合多方的調查結果,高翔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惡性綁架案件,參與作案的嫌疑人應該在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