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必要做大修改。因此在文官的品級和官職名稱上,商毅也並不準備另搞一套,基本還是沿用明朝的舊制,官員的品級分從正九品,而各級以內又分初授、升授、加授等二三個級;而中央設內閣、分六部九寺等等。
首先商毅下令,將行政部正式改為內閣,由周世奇出首輔,王夫之、李巖、李格非三人都入閣理事。周世奇兼任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王夫之兼任禮部尚書、工部尚書;李巖兼任兵部尚書,**部部長。
周世奇,王夫之、李巖三人成為商毅的內閣成員,並不奇怪,因為這三個人很早就付責整個行政部的工作,只有李格非是被格提拔起來的。而且在此之前,李格非付責的是商業執行,對外貿易來往,以及對外事務等工作,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格局中,這些都不是主流的事務。
但李格非的身份是林之洋的盟兄弟,也算是林家的一份子,而林家也是商毅手下的一大團體,在另一大團體周家已經出任內閣首輔的情況下,林家在內閣中理當佔有一席之地。而且南京政府和過去的其他朝廷不同,十分重視商業營運和對外貿易,這兩塊的收入佔總財政收入的七成左右,因此過去李格非的工作,實際也是相當重要的。這次進入內閣,也表示商毅堅持發展商業,對外貿易,以及走向海外的態度。
由內閣成員兼任六部尚書,也是明朝常的慣例,以前商毅在行政部下,設立了十一個司,實際是將六部的職能和權利分散,因為商毅的政府和過去的歷代朝廷所走的道路並不一樣,還按照原先的六部劃份,顯然是己經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必須分得更為細緻,因此這十一司實際取代了過去六部的位置;同時還會增設一些新部門。
而內閣成員兼任六部尚書之後,實際是不能參與六部的實際公務外理,只是分管各部工作,吏部下,新設組織部和人事檔案部、戶部分管財政部、審計部;禮部分管教育部,宣傳部、工部分管工業部、農田部、工建部;而李格非分管商務部、對外貿易交流部。而兵部現在僅僅只是一個虛殼,所有與戰事有關的事務,都由**部處理,保留這個名稱實際只是為了湊齊六部,因此李巖同時還兼任**部的部長。
不過**部的俱體工作其實是由商毅在處理,而且在現階段,**部仍然是最高機構,就連內閣也必須服從**部的決議。但李巖並不屬於山東、浙江這兩大集團之中,因此權力分配大體仍然保持著一個平衡狀態。
唯一一個沒有被兼任的六部職位就是刑部,由仲栽司主事為王仲平出任刑部尚書,而且刑部不在內閣的管轄範圍以內,而是直接對商毅付責。因為商毅是來自現代社會的人,三權分立的概念己經深入其心,現在的南京政府還不可能成立議會,但這也是將司法部門從行政部門獨立出來,司法權和行政權分立的格局,併為以後真正實行三權分立所做的準備。
刑部以下;設仲裁院和督察院兩個機構,其中仲裁院是付責處民間事務,而督察院是處理各級官員的違法事務,但目前來說,督察院只有審判權,並沒抓捕權和審詢權,目前這兩項權利都由由安全處、情報處來付責,督察院主要還是刑部只是走最後一道審判程式。刑部目前的主要功能,還是針對民間事務,權力並不大。畢競現在還是戰爭時期,並不是真正搞國家建設的時候。因此儘管刑部尚書王仲平是屬於山東糸的,但也不會對權力劃紛造成多大的影響力。
這樣一來,而屬於直接對商毅付責,除了刑部之外,還有文書司,安全處、情報處,現在也都升級成部。各部的部長依然由原來的長官出任。這樣一來,南京政府實際有十八個部門,分屬內閣管理的有十二個,直接對商毅付責的有六個。
中央機構的組成等級就這樣確定下來,而地方機構基本還是保持原樣,按省、市、縣、鄉鎮四級不變。其實也就是對應巡撫、知府、知州、知縣等官職。而各官員的品級,還是沿用明朝舊制。同時各級官員的奉祿以及補貼也都在以前的標準上,又增加一成左右。
明朝的官員奉祿是中國曆代最低的,如果盡靠奉祿,一般的官員根本養活不了自己,因為商毅集團的財政狀況一向很好,因此政府官員和官兵的餉奉都很好,要比明朝時侯高得多。畢竟想要別人幹活,總得讓人家過得好一些吧。
不過商毅當然清楚,官員貪不貪汙,並不在於官俸的高低,宋朝是歷代官俸最高的,但照樣貪汙成風,而明朝這樣的低俸,也同樣有兩袖清風,清廉守節的官員,因此所謂高薪養廉,所起的作用其實十分有限。治理貪汙其實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必須從道德、法制、完善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