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參政院議員;基本都全都轉成第一屆的國會議員;分別進入參攺兩院、加上其他推選出來的議員,也都已經在南京聚集,只能宣佈國會正式成立。
第二八二章 國會成立(二)
不過第一屆的國會議員並不是從全國所有的省份中推選。只有南京、江蘇、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山東、河南、廣東、廣西、福建、臺灣這十三個省市地區推選出了國會的參、眾**議員,其中參議院議員為六十六人,眾議院議員為二百九十五人。共計有三百六十一人,比以前的參政院多了四十多人。
而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山西、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包括內蒙地區,因為被帝國收復的時間較晚,各方面的準備都不充份,有不少地方的行政機構都還沒在建完善,因此這一次議會的議員並不包括這些地方,等第二屆國會議員產生之前,再看這些地區的俱體條件是否達到成熟。
其中爭議最大的是呂宋地區,因為呂宋是併入帝國比較早的地區之一,僅次於長江六省、山東和臺灣,要早於兩廣、福建、河南等地。而且在帝國佔領了呂宋群島以後,有大量的華人遷移到呂宋開荒、設廠定居,現在呂宋的常住人口中,有一半都是華人,基本已經可以算是帝國的領土了,因此在一開始確定推選議員的地區時,有人就建議,將呂宋也算一個。而且也有一部份來來呂宋商人申請,呂宋也應該選出議員,加入國會。
但經過了參政院的討論、表決之後,認為呂宋暫時還不俱備推選議員,參加囯會的條件,原因就在於,第一、呂宋現在並未正式建省,依然還只算是帝國的一個海外殖民地,實行的仍然是殖民制度,而不是帝國的省級行政制度,因此從法理上來說,呂宋並不能推選議員,參加國會;第二、呂宋的華人雖然達到了一半,但其中絕大部份只是在呂宋常居,而不是定居,這其中還是有很大的區別,長居的時間雖然很長,但畢竟還是一個暫時性的,只有定居才算是固定人口,儘管有相當一部份在呂宋長居的華人其實也可以算是呂宋的固定人口了,但在戶籍上,他們卻是其他省份的居民;第三,就是呂宋的當地土著怎麼算,是否也俱有被推選的資格,畢竟在絕大多數華人眼裡,土著並不能算中國人,但土著的數量畢競也佔到了呂宋的一半人口,而且如果帝國打算把呂宋併入自己的領土,那麼土著的身份定位問題,也早晚都是要解決的。因此這三個問題解決不了,呂宋也就不能推選議員,參加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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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毅的想法,眾議院議員的產生,應該是由各地方進行地步選舉,然後產生出各地的眾議院國會議員,但現在參與國會的這些省市,儘管己經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地方行政機構,但仍然是沿用的前明朝的地方行政構成,並沒有一個完善的地方選舉體制,因此眾議院議員的產生,其實還是按參議院的方式,甴地方政府直接推舉,選擇的仍然是地方上的品行、學問突出的人士。只能算是推舉,而不是選舉。
當然在目前的大環境中,也只能先採用這樣的辦法,廣泛的**政治,不是一天就能夠建立起來後。不過國會對地方推舉議員的方式也做出了些規定,不是由省級政府說了算,而是由各縣、州首先推選出本地的備選人員來,交由省政府,進行篩選;同時按士、農、工、商四個社會階層,都必須佔到一定的比例,每個階層的人選不能少於二成,也不能高於三成。
這樣的規定,是讓議員構成儘量平均,不能讓某一個社會階層獨大,否則國會的性質也就變了,假如沒有這樣一個規定,估計議員的人選有八成以上,都會被儒生把持,那麼國會也就完全成了仕人的天下,反應的只是仕人的利益,而並不能代表整個社會階層的利益。
從最後參眾兩院的議員名單來看,士、農、工、商四個社會階層的比例大體為三比二比二比三,當然其中有不少人實際是有雙重身份,如農民或商人本身也是士人,之間的界線本來就很難分得清,但從整體來說,還是基本達到了平均社會階層的目他。
因此總體來說,商毅對第一屆國會後構成,和議員的產生還是比較滿意的,畢竟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使用了議會制度,其中有一些問題,出現一些未能盡入人意的地方,也是再所難免的,在以後慢慢的逐步完善。而能夠做到現在這一步,己經是相當不錯了,要知道在歐州,早在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