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被朱由崧當殿批准。
在後世的一些說法,都認為這是史可法的又一個大失誤,輕易的就賦予了四鎮兵權以及行政權力,終於釀成了武將擁兵自重,不尊朝廷的局面,而自己又輕率的離開南京的政治中心,將朝廷的大權拱手讓給了馬士英。
但從當時的情況來看,這也是不得以的事情,首先由於在朱由崧登基之前,史可法寫給馬士英的那封數朱甴崧“七罪”的信被馬士英交到朱由崧手裡,做為打擊史可法的實證,因此史可法也清楚,自己留在朝中,也難以取得朱由崧的信任,而四鎮都各掌重兵,又立有擁立之功,肯定是要給予實質性的獎勵,就算史可法不提,馬士英也會提出,那還不如由史可法主動提出來,對四鎮加以籠絡,然後自己在督師江北,如果能夠收伏四鎮,也是達到削減馬士英羽翼的目地。而且朝廷的大部份位置都被東林黨人佔據,就算史可法離開南京,東林黨也能控制得住局面。
江北四鎮設立之後,南明還有其他三股武將的勢力,為湖廣的左良玉、廣東的鄭芝龍和浙江的商毅。弘光朝廷加封左良玉為寧南候,駐守九江、轄湖廣之地,加封鄭芝龍為安南伯,駐守廣東,其弟鄭鴻逵為靖魯伯,駐守鎮江,部將鄭彩為總兵分管水師。但怎麼加封商毅,卻讓馬士英覺得很難辦了。
現在商毅的勢力範圍是浙江,這也基本得到了弘光朝的認可,因為商毅帶回了崇禎的遺詔和玉璽,無論馬士英怎麼不願意,也要對他加封,但商毅已經是掛將軍印的總兵,又是臨邑候,如果再向上封,只能晉公爵或是出任南京五軍督都府的職務,再不就是加三公一類的虛銜。
但這三個方案都難讓人接受,出任南京五軍督都府的職務,就意味著商毅要進駐南京,馬士英是萬萬不能答應的,而另外兩項,除了在明朝開國期間,還從來沒有過那個武將能夠獲得這樣的殊榮,就連戚繼光也在晚年以後,才獲得一個加封少保的虛銜,連封候都洠О鏡劍�虼司褪且恍┣閬蠐誚幽繕桃愕畝�值橙耍�郵懿渙松桃閼餉茨暱峋徒���簦�蚣尤��煥嗟男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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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是商毅私下裡向吳��岢齙囊�蟆I桃悴⒉輝諍跏裁蔥槊��鷀凳欠飧齬���褪欠饌跤幟茉趺囪�兀繘'有一點實質性的作用。自身的實力才能決定一切,當初商毅帶兵南下,只不過是個參將,像當時劉佐良、黃得功這樣的總兵,還不是老老實實聽他的。
因此在官位上,商毅其實更看重浙江巡撫一職,因為巡撫才是可以主管一方的軍政財大權的官員,雖然浙江是商毅的勢力範圍,但實際受他控制的,只有五六個府,對其他地方的控制力量還不夠,這也是商毅要驅逐王維如等人的一個重要原因。當然用武力去強行控制這裡地方到也不是不可以,但會落得一個專橫撥扈的名聲,有損於自己的聲謄。因此商毅如果能夠獲得浙江巡撫的職位,就能夠名正言順的控制浙江全省,並推行自己制定的各種制度,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最後朝廷才下旨加封商毅為督都同知,出任浙江巡撫。同時商家軍的諸將也都得到了一次提升,周少桓和成進都晉見為副將、其他團長都晉升參將、團級軍官都升為遊擊將軍。
而崇禎的另一份,為商毅和朱媺娖指婚的遺詔,到是沒有引起多少爭議,一來是皇帝的女兒,愛嫁誰嫁誰,雖然商毅己經娶妻納妾,但關自己什麼事;二來各方勢力都顧著在新朝中爭權奪利,誰還在乎這個。因此這門婚事也得到一致的透過。只不過崇禎架崩,按制度朱媺娖是要守孝三年,實際為二十七個月,等孝期滿了以後,才能夠和商毅舉行婚禮。
不過就在五月十八日,朱媺娖上疏,表示崇禎的遺詔和玉璽都己經送到了南京,新君也己經登基繼位,自己的任務也己經完成,因此不願住在南京,請求能夠帶著朱媺婕,在外地安置定居。
這個要求到也合情合理,因為朱媺娖和朱媺婕到底不是朱由崧的親生女,朱由崧本身也是有兒有女的人,因此她們留在皇宮中也多有不便。
而馬士英也覺得,朱媺娖和商毅己是未婚的夫妻,留在南京說不定還成為商毅的耳目,還是把她們姐妹兩送出南京也更好一些,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