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將崩潰。雖然後陣中規中居,但縱深也不算嚴厚,因此一但被突破了前陣之後,大清的勇士就會趁著勝勢,一股作氣,沖垮後陣,取得勝利。看來商毅守城還是可以,但野戰可還是一個外行漢。想到這裡,布薩癸也不想別的,打算來個直接了當,下令由自己親自率領所有騎兵發動進攻,迅速衝跨明軍的防線,步兵隨後跟上掩殺。
在後隊中,騎軍有近千人,二百披甲兵也全都騎兵,漢軍中還有五百騎兵,其餘的都是輔兵,還有一部份包衣跟役。布薩癸自己的包衣中,就有十個騎兵。
當下由二百披甲騎兵為箭頭,一個個身穿雙層或三層重甲,連戰馬也披上了綿甲或皮甲,開始嚮明軍衝去。這時兩軍的距離大約為一百五十步,因為戰馬有一個加速的過程,而且也不能把步兵甩得太遠了,因此在一開始,還是邁著小碎步前進,進入百步距離之後,才開始小跑,進入到六十步以內,才全速奔跑。
而這時明軍的前陣的前端,突然豎起了一排盾牌,一率都是二尺多寬,四尺多高,在上端還有一個二寸多寬,三寸多深的凹口,一支一支火銃也從凹口去伸了出來,對準了正準備向自己衝過來的清軍鐵騎。
在前陣的,全是穆陵軍的火槍兵,共四百六十多人,分為三排,每排一百五十四人。而他們使用的盾牌,其實就是在城垛口守城時擋箭用的擋牌,當初製做的時候,商毅特意做到四尺高,就是為了在野戰中使用,只用把擋牌翻過來,凹口朝上就可以使用了。士兵以半跪的姿式,將火銃架在凹口上,不僅可以射擊敵兵,也能充份的保護自已。
而這也是商毅按照另一時空裡,十七世紀中後期,歐州各國陸軍慣用的線形佈陣,儘管從陣式上看非常単薄,但卻保證了齊排發射的威力,是一種早期步槍作戰的常用陣形。商毅堅信,使用這種經過實踐的陣形,一定也能讓自己的火槍兵在野戰中大顯身手的。
儘管看清了對手都是火銃,但布薩葵並不但心,因為他知道,火銃要打穿三層重甲,致少要在五十步以內才行,而一但進入那個距離,戰馬以經是全速衝刺起來,對方最多隻有一二次發射的機會,就會被大清的鐵騎給衝跨了。
這時戰馬以經開始小跑起來,只聽“啪啪啪啪”槍聲以經響了起來。
布薩癸也不禁一怔,明軍怎麼這麼早就開槍了,這才進入到一百步的距離,莫非是在野戰中,明軍也沉不住氣,不等自己進入射程,就開始亂射一氣了嗎?
這些念頭只是在布薩癸的頭腦中一閃而過,隨後他馬上就覺得右胸口上如遭重擊一般,一陣距烈的疼痛傳來,忍不住慘叫了一聲,他本能的低頭一看,見自己的右胸甲上競被打出一個拳頭大小的洞來。而幾乎就是在同時,一串人喊馬嘶的聲音傳來,但這可不是騎兵衝鋒時發出的吶喊聲,而是受到攻擊受傷之後的慘叫聲。
“明軍用的是什麼火銃,可以打得這麼遠?”布薩癸的頭腦馬上又閃出了這個問題來。
商毅當然清楚,以清軍的騎兵速度,等他們進入五十步以內再射擊就以經完了,必須提前動手,因此明軍第一排火槍兵使用的全是一色的魯密銃,才能在清軍進入百步以內之後,就立刻向清軍發動攻擊。
雖然在百步左右,魯密銃的破甲效果並不是最好,但即使只打穿一二層甲,也會給人體帶來強烈的疼痛感,甚致能打碎骨胳和內髒,中槍之後,在短時間內絕對恢復不過來。而且戰馬僅僅只披著一層錦甲或布甲,根本就防不住,因此就算是打不死人,打中了戰馬,同樣也可以對清軍造成沉重的打擊。
第一輪魯密銃發射之後,差不多有二十匹戰馬中彈,發出痛苦的嘶鳴倒地,不僅把背上的騎士摔倒在地上,同時也阻擋了後排騎兵的前進道路。而且還有幾乎同等數量的清兵,或者是因為重甲被擊穿,戓者是因為忍受不了巨烈的疼痛感,而從馬背上主動摔了下來,幸好現在戰馬只是小步跑,因此還能夠及時的閃躲和避開倒地計程車兵或馬匹,不致於將他們踩成肉泥,或者是被他們絆倒。
但這樣一來騎軍突進的速度也慢了下來。
布薩癸顯然明白情況不妙,他到底是甲喇額真,責任感也比別人強得多,一手按著傷口,一手操控著戰馬,免強避開了幾個倒地的清兵,拚著最後一點力氣,大叫道:“衝啊!快衝……啊!”
話聲未落;只聽“啪!”的一聲,布薩癸的額頭上冒出了一蓬血花,人在馬背上晃了兩晃,一頭栽倒了下來。
第一三五章 追擊清軍(二)
“打中了。我打中了一個韃子的大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