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都傾向於繼續保持這項耕戰結合的制度,既使是為了以後的征戰,也只用保留五千左右的專職士兵就夠了,其他人還是該解散回家一邊務農一邊操練。這樣既能保證軍隊的數量,也能兼顧農業生產。
但商毅知道,現在留給自己的時間並不多,一年以後大明就完了,而清軍也將正式入關,那時的局勢困難比以前會更有過而不及,因此必須建立一支職業軍隊,在輔之以一定民兵軍隊才行。於是力主一定要建立一支人數在一萬五千到二萬左右的專職軍隊,其餘的人可以按民兵編組,半農半兵。
當然這個理甴商毅是沒法說出來,但他對眾人強調的是,現在清軍雖然退了,但流寇的活動依然十分頻繁,而且以經席捲中原,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打到山東來,而且自己也有可能會被朝廷調遣,去平定流寇,因此也有必要保留相當專職軍隊數量才行。
甚於士兵家裡的土地無人耕種的問題,商毅也早以經想出了一套規定:
一、在穆陵軍重新整編之後,毎一名正式士兵的服役期為六年,在服役期內,除了能夠拿到軍餉之外,毎名士兵的家庭可以分配到一百畝免稅土地。等服役期滿之後,土地的所有權就屬於士兵個人所有,並享受免役減稅的待遇。
二、如果士兵在服役期內戰死,或是因受傷殘疾而不能完成服役期,那麼土地也歸他或是他的家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