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修身不飭”,然後就可以請你回家了!
這官兒,是愈來愈不好當啦。
再次,是恭王。
上諭認為,恭王“奉職不謹”,致“蠹賊潛行,梟逆橫起”,意思是,你是看家的,沒看嚴實,粗疏大意,走了水,嗯,你要對接二連三發生大案要案負領導責任啊。
處分嘛,“褫奪冠頂東珠一顆”。
親王冠頂結東珠十顆,減少一顆,就是九顆。不過,即便如此,也比郡王的多——郡王冠頂結東珠八顆。
所以,這僅僅是一個象徵性的處分。可是,象徵性有象徵性的重要,大王之風起於青萍之末,政治就是要看“風向”的。
“風向”是非常明確的。
當天釋出的最後一道上諭,也是最重要的一道,是關於關卓凡的。
上諭說,美利堅訪華代表團即將抵埗,關卓凡總責接待。友邦這個代表團,是由該國“副總統”領銜的,為求“崇秩對等”,特加關卓凡“郡王銜”。
這道上諭包含了兩層重大含義。
之前,徵日回國,關卓凡晉貝勒的聖旨中,明確他“一切禮儀制度服用起居,皆用多羅郡王例”。這是給予關卓凡“郡王待遇”的意思。不過,“郡王待遇”僅僅是一種榮譽,�